证券代码:600019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39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股份”)《公司章程》第112条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认可的其他人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第117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拟议的决议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董事,且签字同意该决议的董事人数已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作出该决议所需的人数的,则可形成有效决议。
根据邹继新、吴小弟、姚林龙、解旗董事提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临时董事会。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结算的议案》
批准公司根据宝钢股份《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办法》中有关规定,开展2022年度高管绩效评价及薪酬结算等有关工作。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吴小弟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二)同意《关于增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增选陈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相应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具体调整如下:
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调整为:
谢荣、陆雄文、白彦春、田雍、陈力(候选人),其中谢荣为委员会主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调整为:
陆雄文、谢荣、田雍、陈力(候选人),其中陆雄文为委员会主任。
提名委员会委员调整为:
白彦春、田雍、陈力(候选人)、高祥明、解旗,其中白彦春为委员会主任。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并将增选陈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作为《关于增选陈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批准《关于公司向鲁宝钢管增资的议案》
公司向下属烟台鲁宝钢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鲁宝钢管”)增资5.4757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鲁宝钢管注册资本由25亿元增加至30.4757亿元。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四)批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召集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该股东大会于2023年7月5日在上海召开。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附件:陈力女士简历
陈力
1966年10月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律师。
陈女士长期从事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教学与科研工作,研究重点为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区际司法协助、国际贸易救济、南极国际治理与南极条约体系等,在国际法学、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南极治理具有丰富的经验。主持国家与省部级项目多项,发表《国际贸易救济法律制度中的非市场经济规则》等专著三部、《国际私法》等合著三部,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五十余篇。目前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仲裁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SHIAC)仲裁员等职。
陈女士1988年7月获复旦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91年7月获复旦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7月获复旦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曾在德国马克思普朗克国际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美国耶鲁大学福克斯项目丹麦哥本哈根大学法学院担任访问学者,在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中美富布莱特项目担任高级访问学者。
证券代码:600019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40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股份”)《公司章程》第157条规定,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根据朱永红、黎楚君监事的提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临时监事会。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结算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二)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增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三)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向鲁宝钢管增资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19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41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克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已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届满六年,张克华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去独立董事以及在董事会中的其他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张克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独立董事成员或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会对张克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42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7月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 885 号 宝钢股份技术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5日
至2023年7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具体事项详见刊登在2023年6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公司将把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力女士的有关材料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出异议的情况作出说明,并不将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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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于2023年6月28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联系方式: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宝钢指挥中心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201999
电话:021-26647000
传真:021-26646999
六、其他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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