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3
浙江万安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
1、浙江万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 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计划已获2022年5月11日召开的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5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上披露、《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2年底总股本479、646、926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共发现金股利38、371、754.08元(分配总额固定);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股本。
2、公司股本总额自股权分配计划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权益分配方案一致。
4、股权分配计划的实施距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79、646、926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0.8万元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和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发行0.72万元;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征收差异化税率。公司暂时不扣除个人所得税。当个人转让股票时,应纳税额【注】按其持股期限计算;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无限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10%,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差异化税率)。
【注: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缴纳0.16万元税款;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缴纳0.08万元税款;持股一年以上的,不需要缴纳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股权分配登记日为:2023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7日。
四、权益分配对象
分配对象为:截至2023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1、2023年6月27日,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派出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转入其资金账户。
2、公司自行分配以下a股股东现金红利:
■
在股权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15日至注册日2023年6月26日),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因股份减少而分配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李建林、何华燕
咨询电话:0575-87658897;0575-87605817
传真电话:0575-87659719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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