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7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情况变化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恩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批准云南恩杰新材料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证监会许可[2022]1343号)批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形式向21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5、421、412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是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数量没有变化,持股比例因本次发行而稀释。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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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9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8095,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2、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64.62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66.64元/股
4、2023年6月20日,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
1.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
云南恩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公开发行了1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恩杰可转换债券、债券代码:128095)并上市。根据《云南恩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当公司发行股票股息、转换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转换公司债券增加的股本)、当配股改变公司股份并分配现金股利时, 转股价格调整将按以下公式进行(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股利或股本转让: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同时进行以上两项:P1=(P0+A×k)/(1+n+k)
现金股利分配:P1=P0-D
同时进行以上三项: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股价,n为股本率或股本率,k为新股或配股率,a为新股价格或配股价格,D为每股现金股息,P1为调整后股价。
当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公司将依次调整转让价格,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在公告中注明转让价格调整日、调整方法和暂停转让期(如有必要)。当转换价格调整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换申请日或转换股票登记日前,持有人转换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换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况,使公司股份的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衍生权益时,公司将根据公平、公平、公平的原则,调整转换价格,充分保护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益。根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内容和操作办法。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以前的调整
“恩捷转债”初始转股价为64.61元/股。
2020年5月,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805、370、770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1.25元现金(含税),不发放红股,不将公积金转换为股本,除息日为2020年5月21日。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恩杰转换债券”转换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前,“恩杰转换债券”转换价格为64.61元/股,调整后转换价格为64.49元/股。调整后的转换价格自2020年5月21日起生效。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批准云南恩杰新材料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证监会许可[2020]1476号)批准,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格为72.00元/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恩杰转换债券”转换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前,“恩杰转换债券”转换价格为64.49元/股,调整后转换价格为65.09元/股。调整后的转换价格自2020年9月4日起生效。
2020年7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由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锁时,4个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等级为“良好”,公司对公司持有的限制性股份总共23、120股进行了回购和注销,回购价为8.426元/股。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注销手续。由于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回购注销后,“恩捷转债”转股价格保持不变,仍为65.09元/股。
2021年4月,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888、160、636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1.696948元现金(含税),不发放红股,不将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4月30日。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恩杰转换债券”转换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前,“恩杰转换债券”转换价格为65.09元/股,调整后转换价格为64.92元/股。调整后的转换价格自2021年4月30日起生效。
2022年5月,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892、408、633股890、823、196股为基础,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585、437股后的890、823、196股,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3.030904元现金(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恩杰转换债券”转换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前,“恩杰转换债券”转换价格为64.92元/股,调整后转换价格为64.62元/股。调整后的转换价格自2022年5月16日起生效。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批准云南恩杰新材料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证监会许可[2022]1343号)批准,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发行股票登记手续。新股将于2023年6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为87.80元/股。 “恩杰转债”于2020年8月17日进入转股期,以公司总股本892、412、948股为计算基准,截至2023年6月7日,公司总股本增至977、834、360股。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恩捷转换债券”转换价格调整如下:
调整公式为P1=(P0)+A×k)/(1+k)
其中:P0为调整前股价64.62元/股,A为87.80元/股,K为9.57%(即85、421、412/892、412、948股)。经计算,“恩捷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66.6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20日(新股上市日)起生效。“恩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不需要暂停转股。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8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权变动原因:云南恩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于2020年8月17日进入转换期,股权变动期间(2022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7日)累计转换3、945股;公司非公开发行85、421股,412 2023年6月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股份登记、托管等手续。
2、公司控股股东PAUL XIAOMING LEE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晓明家族均未参与非公开发行,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也未发生变化。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间接控制公司股份从44.66%减少到40.76%,被动稀释3.90%。
3、股权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可持续经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恩杰新材料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准》(证监会许可[2022]1343号)批准,公司将于2023年6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23年6月7日,公司总股本为892、412、948股,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将增加至977、834、36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PAUL XIAOMING 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LEE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晓明家族直接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比例由44.66%被动稀释至40.76%,变化比例为3.90%,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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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6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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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有限公司
A股非公开发行
上市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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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六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一)发行数量:85股,421股,412股
(二)发行价格:87.80元/股
(三)募集资金总额:7、499、999、973.60元
(4)募集资金净额:7、453、546、101.02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2023年6月20日,非公开发行85、421、412股新股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新股限售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股权结构
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释 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下列词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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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值均保留2位小数。如果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一致,则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如无特殊说明,本公告中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为合并报表数据。
第一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恩捷新材料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unnan Energy New Material Co.,Ltd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抚仙路125号
发行前注册资本:892元,412元,302元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股票代码:002812
法定代表人:Paul Xiaoming Lee
董事会秘书:禹雪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行业:橡胶和塑料制品行业:
经营范围:包装装饰等印刷品印刷;商品商标印刷(含烟草、药品商标),商标设计;生产、加工、销售包装盒;彩色印刷;纸制品(不含造纸)、塑料产品及其他配套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印刷原材料、辅助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生产、加工、销售激光转移纸、金银卡纸、液体包装纸、电化铝、高档包装纸、防伪标志、防伪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设计、制造、加工、销售、生产、加工、销售新能源材料及相应的新技术、新产品开发;货物进出口(国家限制、禁止的项目除外)。(上述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专项管理措施)(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类型
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1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3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议案》、《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议案》等与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1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
3、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交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议案》。
4、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交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议案》。
5、2023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规模从不超过128亿元(含本金)调整为不超过75亿元(含本金),募集资金的用途也相应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批流程
1、2022年6月13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计委员会批准了非公开发行a股的申请。
2、2022年6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批准云南恩杰新材料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批准》(证监会许可[2022]1343号),批准恩杰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267、721、996股。本批准自批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四、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的认购报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85、421、412股,均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给特定投资者,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最高发行数量为267、721、996股,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五、发行价格
非公开发行a股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的第一天,即2023年5月24日。非公开发行a股采用询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2023年5月24日)公司a股平均交易价格的80%,即不低于83.70元/股。
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根据发行认购对象的认购报价,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87.80元/股,不低于发行期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交易价格的80%。
六、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5、421、412股,每股发行价87.80元,募集资金总额7、499、999、973.60元,扣除46、453、872.5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453、546、101.02元。
七、募集资金的到账和验资
2023年5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认购资金到达情况,并出具了《云南恩杰新材料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认购资金总额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249号)。截至2023年5月31日,共有21家认购对象认购恩捷a股,认购资金共计7、499、999、973.60元存入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户,其中:2023年5月26日12:认购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万元,万元。上述认购资金总额已存入中信证券在中国银行北京白家庄支行开立的账户(账户:331163646371)。资金支付符合《云南恩捷新材料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约定。
2023年6月1日,中信证券将认股款转入恩捷股份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6月1日,大华会计师审核了中信证券转让的认股资金,并出具了《云南恩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5、421、412股后实收股本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250号)。截至2023年6月1日,恩捷股份共募集货币资金7、499、999、973.6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46、453、872.58元,恩捷股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453、546、101.02元,其中包括85、421、412.00元。计入“资本公积”-7、368、124、689.02元的股本溢价。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以资产支付,认购资金全部以现金支付。发行人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专项资金专用。
八、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已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
九、股份登记和托管
2023年6月8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新股登记、托管、限售手续。
十、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的认购报价,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和配股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发行价格为87.80元/股。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21名投资者获得配售,成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名称和认购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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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并与发行人签订认购协议。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非公开发行的普通股(A股)。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对象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况。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近一年的重大交易
A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在过去一年没有重大交易,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第三节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股上市审批情况
2023年6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公司已接受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的发行。相关股份登记到达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股东名单。
二、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及新股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恩捷股份
代码:002812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股上市时间
新股上市日为2023年6月20日。新股上市第一天,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限制涨跌。
四、新股限售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四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1.比较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的情况
(1)本次发行前十名股东的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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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
假设以上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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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85、421、412股有限流通股。基于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股份构成,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的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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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977、833、714股,李晓明家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398、595、644股,占总股本的40.76%,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改变公司的控制权,李晓明家族仍然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本次发行提高了公司的整体财务实力和偿债能力,优化了资本结构,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3)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项目完成后将显著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行业竞争力。但由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增加,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公司可能会在短期内降低净资产收益率,稀释每股收益。随着募集项目产能的不断提高和经营业绩的释放,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将显著提高,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率等指标也将显著提高。
(4)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公司主营业务为重点,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锂电池隔膜的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不断提高竞争力,进一步稳定公司在行业中的全球领先地位,巩固市场份额和规模优势,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未来的长期发展奠定基础,维护股东的长期利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和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五)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对发行人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仍将保持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本次发行后,公司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六)对公司高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计划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结构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和管理关系不会因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会因发行而增加相关交易,也不会因发行而产生银行间竞争。
第五节 新股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优秀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保荐人代表:王家姬、刘纯钦
项目协办人:曲正琦
项目组成员:胡洋、曲正琦、邵仁杰、赵伯诚
联系电话:010-60833040
传真:010-60836029
(二)联合主承销商
名称: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银城中路501号4901-4908室,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法定代表人:陆芳
经办人:史云鹏、黄天天、邱翔
联系电话:021-61066000
传真:021-61066000
(三)联合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街1号国际贸易大厦2座27层和28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经办人:严艳辉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四)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地址:嘉地中心23-25层,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
负责人:李强
经办律师:李强、何佳欢
联系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341670
(五)审计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路16号院7号楼1101
负责人:梁春
注册会计师:康文军、唐荣周、姚瑞
联系电话:010-52242967
传真:010-58350077
(六)验资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路16号院7号楼1101
负责人:梁春
注册会计师:康文军、唐荣周、姚瑞
联系电话:010-52242967
传真:010-58350077
第六节 中介机构关于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实,联合主承销商认为,恩杰股份的非公开发行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云南恩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的非公开发行计划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批准云南恩捷新材料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证监会许可证〔2022〕1343号)和恩杰股份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联合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的发行计划的要求。
(二)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实,联合主承销商认为:
1、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是公平公正的,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云南恩杰新材料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计划》的规定。
2、通过询价配置的发行对象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发行认购”;无“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联合主承销商直接或者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承诺、提供财务补贴或者赔偿”。
恩杰股份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合规性等方面非公开发行a股,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
1、发行人对非公开发行a股进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2、发行过程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3、本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认购报价单》、《付款通知书》、公司与认购对象正式签订的股票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4、本次发行确定的认购对象符合《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发行计划的有关要求,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
第七节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中信证券有限公司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奋精神,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和审慎检查,严格执行发行人和发行相关事项的内部审计程序,并通过发起人核心小组的审计。
发起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的有关要求。发行人发行的上市申请文件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八节 其它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批准之日起至本上市公告披露前,对公司影响不大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节 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
2、承销和保荐协议;
3、发行情况报告书;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和律师工作报告;
6、发起人关于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7、律师关于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股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0、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云南恩捷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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