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和智能 公告编号:2023-053
合肥泰和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肥泰和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智能”)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11个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中相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计划回购取消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得91500股未解除限制的激励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同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2022年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计划回购取消第一次授予的第三个终止期和第二个终止期的第二个终止期,共有83个激励对象获得了7.93万股未终止的激励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3%。限制性股票884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8%。
● 注销股份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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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消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决定和信息披露
(一)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见2023年4月2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泰和智能关于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号:2023-033)。
(二)2023年4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泰和智能关于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号:2023-034)已披露,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已满45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三)2023年5月17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见2023年5月1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泰和智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2023-045)。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1、限制性股票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而被取消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变更处理”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或公司裁员而辞职。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除限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制性股票,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由于部分激励对象中有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计划回购取消4.9万只未解除限制的限制性股票。由于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中有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计划回购取消42500只未解除限制的限制性股票。计划回购注销91500股股份。
2、限制性股票因公司一级绩效考核不达标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限制性股票授予和终止限制条件”的有关规定,第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终止限制期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终止限制期公司的绩效考核目标为“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础,2022年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50%或2019年净利润为基础,2022年净利润增速不低于30%”。公司业绩不符合当年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以解除限制性股票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制性股票,公司应当按照授予价格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和注销。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2年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业绩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公司计划回购取消第一次授予60个激励对象的第三个终止期已授予603,000股限制性股票尚未终止销售,计划回购取消预留授予第二个终止期共23个激励对象已授予19000股限制性股票尚未终止销售。计划回购注销793000股股份。
综上所述,限制性股票总回购注销884500股,占公司目前总部本的0.48%。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6人离职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7.02元/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中有5人离职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5.98元/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60名因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7.02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激励计划预留23名因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5.98元/股,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公司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总回购价为6、205、328.13元。公司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总回购价格为6、205、328.13元。回购注销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为0股。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3853150),并向中登公司提交了回购注销申请。预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3年6月21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
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如下变化: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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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说明和承诺
公司董事会解释:回购取消限制性股票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措施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不损害激励对象的合法权益和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确保限制性股票回购取消所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取消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充分通知相关激励对象回购取消,相关激励对象未对回购取消提出异议。因回购取消与相关激励对象发生争议的,公司将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该公司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泰和智能除了按照《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外,还履行了现阶段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
六、备查文件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泰和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泰和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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