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99 香港科技是证券的简称 公告编号:2023-040
上海香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15元
● 相关日期
■
● 差异化分红转让: 否
第一,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的次数和日期
2023年5月18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
2、分派对象:
截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201、153、443股为基础,每股发现金红利0.015元(含税),共发现金红利3.017、301.65元。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股东持有的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本结算系统在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处理指定交易。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以在分红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分红。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分红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办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红。
2、对象自行分配
董建军、上海翔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旺生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一个月内(含一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一个月至一年(含一年)的,暂减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通知,公司发放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发现金红利为0.015 元。当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其持股期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本账户中扣除并转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下个月5个工作日内转入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持股期限在一个月内(含一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暂减50%,实际税负10%;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中国居民企业的规定》 QFII支付股息、股息、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税后每股实际分配现金红利 0.0135元人民币。有关股东认为取得的股息、股息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议(安排)待遇的,可以在取得股息、股息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3)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现金红利所得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015元。
(4)通过“沪港通”持有公司 A 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 其现金红利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分配,扣税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沪港通股票互联机制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执行,所得税按10%的税率代扣,即按每股代扣 0.0135元分配。
五、相关咨询办法
如对此权益分配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20960623
特此公告。
上海香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99 香港科技是证券的简称 公告编号:2023-039
转债代码:113566 转债简称:香港转债
上海香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配调整
可转债转股价格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10.77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10.76元/股
● 2023年6月28日,香港转债价格调整/修正实施日期
上海香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科技”或“本公司”)经中 2020年2月28日,国家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了《证监会许可证[2019]2702号文件》 发行2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00手)。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亿元,自发行之日起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20]74号”自律监管决定同意,公司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事宜于2020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可转换债券交易代码为 “113556”,可转债简称“香港可转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上海香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香港可转换债券”自2020年9月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2 份。香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5.16元/股,香港转债目前转股价格为10.77元/股 股。
1.转股价格调整/修正依据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公司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每10股发现金股利0.15元(含税),不发股,不增加公积金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后的年度。因可转换债券转换等原因,公司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计划保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果后续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布具体调整情况。
股权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8日 2023年6月20日,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公告号:2023-037)。 根据《上海香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香港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公司发行股息、转换股本、发行新股 股份或配股、现金股利分配等情况(不包括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所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调整转股价格。因此,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实施后,“香港可转换债券”转换价格将进行调整,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股价调整/修正公式及调整/修正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香港发行可转换债券后,当公司发行股票股息、转换股本、发行新股或配置时 股票和现金股利的分配(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而增加的) 当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转让价格将按以下公式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股利或股本转让: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同时进行以上两项:P1=(P0+A×k)/(1+n+k);
现金股利分配:P1=P0-D;
同时进行以上三项:P1:=(P0-D+A×k)/(1+n+k)其中:P0为调整前股价,n为股本率或股本率,k为新股或配股率,a为新股价格或配股价格,D为每股现金股息,P1为调整后股价。
根据上述公式,公司发放现金股利后,转股价格 P1=(P0-D)/ (1+n)。其中 P0 调整前转股价10.77元/股,D 每股现金股利0.015元/股。因此,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P1=(10.77-0.015)/(1+0 ≈10.76元/股调整价格 2023年6月28日(权益分配除权除息日)生效。
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7日(股权分配登记日)期间,“香港转债”停止转股。调整前价格为10.77元/股,调整后价格为10.76元/股。2023年6月28日起恢复转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香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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