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3-020
中铁特货物流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计划等。
1、中铁特货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方案已获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2023年5月19日(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2023-018)。
2、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44444444股为基础,每10股发现金股利0.37元(含税),不发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本。在实施分配计划之前,如果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22年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3、公司股本总额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4、利润分配计划的实施不超过两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44444444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0.37万元现金(含税);扣税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QFII、RQFII和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发行0.333000元;持有限制股票、股权激励限制股票和无限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征收差异化税率。公司暂时不扣除个人所得税。当个人转让股票时,应纳税额【注】按其持股期限计算;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无限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10%,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差异化税率)。
【注: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缴纳0.074000元税款;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缴纳0.03700元税款;持股一年以上的,不需要缴纳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股权分配登记日为:2023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9日。
四、权益分配对象
分配对象为:截至2023年6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1、2023年6月29日,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转入其资金账户。
2、公司自行分配以下a股股东现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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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权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19日至注册日2023年6月28日),因股东证券账户股份减少而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现金红利不足的,由我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24号
咨询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李志海
咨询电话:010-51896806
传真电话:010-51876750
七、备查文件
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分红分红具体时间安排文件;
2. 中铁特货物流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中铁特货物流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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