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3-032
转债代码:113573 转债简称:纵横转债
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
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行权价格调整后:12.02元/份
● 123.584万份股票期权注销
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2年部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取消部分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核实了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并出具了相关的验证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www.sse.com.cn)以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号:2022-018)和《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2022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此外,《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也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布。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5月9日,公司通过OA系统内部公布了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2年5月12日,公司监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验证意见及公示说明》(公告号:2022-022)发表。
3、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如摘要议案等。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详细信息(www.sse.com.cn)《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2021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2022-023)。同时,公司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对公司股票买卖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使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2022年5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表了《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的自查报告》(公告号:2022-024)。
4、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验证意见。
5、2022年6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登记,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为671.00万份,激励对象为48人,2022年6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公告》(公告号:2022-029)。
6、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核实了预留授予对象名单,并发表了核实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详细信息(www.sse.com.cn)《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号:2023-020)和《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号:2023-021)。
7、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二、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一)调整原因
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2022年7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详见股权分配实施情况(www.sse.com.cn)《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2021年权益分配实施公告》(公告号:2022-031),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股权分配已于2022年7月8日实施。
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利润分配以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础,每10股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转增,不发红股。2023年6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详见股权分配实施情况(www.sse.com.cn)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公告号:2023-030)已于2023年6月21日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应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如果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票登记,公司有股息、资本公积增加股本、股票股息、股票拆除、配股或减少,应相应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是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是每股的分红金额;P是调整后的行权价格。分红调整后,P仍必须大于1。
根据公式计算,调整后的行权价格=12.10-0.03-0.05=12.02元/份。
3、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1)激励对象离职或职务变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注销和数量
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授予但未行使的股票期权不得行使,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变更但仍在激励计划范围内的,授予的相关权益完全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职位变更由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决定。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决定,本激励计划中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因职务变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取消上述9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9.8万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8人调整为39人。
(二)公司一级绩效考核和个人一级绩效考核原因的注销和数量
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1.34亿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公司绩效考核要求,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介于触发值和目标值之间,公司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一行权期的行权比例为90%。根据激励计划的个人绩效考核要求,其余39个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为“优秀”或“优秀”,个人行权比例为100%或80%。公司将取消上述39个激励对象授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25.584万份股票期权。
综上所述,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为123.584万份。
四、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取消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和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和勤勉。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1)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调整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2)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该公司取消部分股票期权。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已经股东大会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二)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计划取消部分股票期权,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取消部分股票期权。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郭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如调整行权价格、取消部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行权条件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实现。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和本次行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2022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3-034
转债代码:113573 转债简称:纵横转债
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纵横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了保证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21日起,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连续30个交易日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80%,触发“纵横转债”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决议不行使修改“纵横转换债券”转换价格的权利,未来六个月(即2023年6月22日至2023年12月21日),如再次触发可转换债券转换价格向下修改条款,也不提出向下修改计划。在此期间(自2023年12月22日起计算),如果“纵横转债”转股价格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纵横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
一、“纵横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许可[2019]2580号文件批准,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公开发行2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债券”),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7万元,期限6年。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50%、第二年0.70%、第三年1.2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2.80%。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2020]124号文件批准,2020年5月22日,公司发行的2.7万元可转换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纵横转债”,债券代码为“113573”。
根据相关规定和《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纵横转换债券”转换期的起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3日至2026年4月16日,初始转换价格为24.49元/股。由于公司实施2019年股权分配方案,“纵横转债”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8日起由24.49元/股调整为18.81元/股;由于公司实施了2020年股权分配方案,“纵横转债”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19日起由18.81元/股调整为18.78元/股;由于公司实施了2021年股权分配方案,自2022年7月8日起,“纵横转债”转股价格由18.78元/股调整为18.75元/股;自2022年6月21日起,“纵横转债”转股价格由18.75元/股调整为18.75元/股,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相关公告(公告号:2020-036、2021-034、2022-032、2023-031)。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情况
根据《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股价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21日起,公司股价连续30个交易日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80%,触发了“纵横转债”转股价向下修正的条款。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出席9名董事,实际出席9名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投票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不纠正“纵横债务”转换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趋势、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和内在价值的信心,决定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3年6月22日至2023年12月21日),如果再次触发可转换债券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也不提出向下修正计划。在此期间(自2023年12月22日起计算),如果“纵横转债”转股价格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纵横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3-035
转债代码:113573 转债简称:纵横转债
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
● 董事会议案全部通过,无反对、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6月21日上午,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19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6日通过邮件和通讯发出。会议由董事长苏维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9名董事,实际出席9名董事,其中3名董事通过沟通参加会议并表决。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所有董事都仔细审议了会议的议案,并通过以下决议进行了记名投票: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以及《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号:2023-032)。
苏维峰、林爱华、朱劲龙、叶建平、王伟董事回避表决。
投票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以及《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号:2023-032)。
苏维峰、林爱华、朱劲龙、叶建平、王伟董事回避表决。
投票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以及《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行权条件成果的公告》(公告号:2023-033)。
苏维峰、林爱华、朱劲龙、叶建平、王伟董事回避表决。
投票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纵横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议不行使下行修改“纵横转债”转股价格的权利,未来六个月内(即2023年6月22日至2023年12月21日),如果再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下行修正条款,也不提出下行修正方案。在此期间(自2023年12月22日起计算),如果“纵横转债”转股价格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纵横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以及《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改“纵横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号:2023-034)。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3-036
转债代码:113573 转债简称:纵横转债
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
● 监事会议案全部通过,无反对、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6日发布,会议于2023年6月2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有3名监事和3名监事,其中一名监事通过沟通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忠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中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调整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以及《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号:2023-032)。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9名因辞职或职务变更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全部股票期权98.00万份,同意公司注销25.584万份因公司业绩考核不完全达标、个人业绩考核不“优秀”而导致的39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不符合行使条件的股票期权,共注销123.584万份股票期权。
监事会认为,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该公司取消部分股票期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以及《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号:2023-032)。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实,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行权条件的规定,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一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实现。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以及《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行权条件成果的公告》(公告号:2023-033)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3-033
转债代码:113573 转债简称:纵横转债
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
2022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成就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行权股票期权数量:203.616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一行权条件成果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首次行权条件已经实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准和实施
(1)已完成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核实了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并出具了相关的验证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www.sse.com.cn)以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号:2022-018)和《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2022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此外,《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也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布。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5月9日,公司通过OA系统内部公布了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2年5月12日,公司监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验证意见及公示说明》(公告号:2022-022)发表。
3、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如摘要议案等。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详细信息(www.sse.com.cn)《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2021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2022-023)。同时,公司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对公司股票买卖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使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2022年5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表了《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的自查报告》(公告号:2022-024)。
4、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验证意见。
5、2022年6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登记,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为671.00万份,激励对象为48人,2022年6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公告》(公告号:2022-029)。
6、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核实了预留授予对象名单,并发表了核实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详细信息(www.sse.com.cn)《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号:2023-020)和《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号:2023-021)。
7、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二)以往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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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为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和人数。
(三)历次调整情况
1、由于公司于2022年7月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每股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10元/股调整为12.07元/股。
2、由于公司于2023年6月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每股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07元/股调整为12.02元/股。
(四)历次行权
本次行权是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次行权。
2、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行权期权条件的成就
(一)行权已进入行权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计划的第一个授权期限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行权比例为授权股票期权总数的4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为2022年5月30日,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进入行权期,行权期为2023年5月30日至2024年5月29日。
(二)行权条件已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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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处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决定,本激励计划中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应取消上述9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98万股票期权。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行权期公司级绩效考核不完全达标,部分激励对象个人级绩效考核不“优秀”,公司注销已授予的25.584万股票期权不符合行权条件。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为123.584万份。公司取消上述授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以及《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号:2023-032)。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年5月30日
2、行权数量:203.616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
3、行权人数:39人
4、行权价格(调整后):12.02元/股
5、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7、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行权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9日。公司将按照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行权股份登记手续,确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手续之日为行权日。
8、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和可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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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指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期权总额的比例。
四、独立董事意见
1、根据《激励计划》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现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行权期的相关行权条件;
2、公司行权安排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和《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行权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39个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按照有关规定行使203.616万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核实激励对象名单
经核实,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得实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权激励;公司未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行使条件,经董事会确认。
2、除7个激励对象已离职,2个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外,39个激励对象的评估结果为“优秀”或“优秀”,个人行权比例为100%或80%。共有39个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
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和资格,上述可行权激励对象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行权期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处理203.616万份股票期权。
六、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的说明
公司将按照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及相关行权股份登记手续,确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手续的日期。
经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前6个月不买卖公司股票。
七、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和说明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最大限度新获得的可行权数量变化、绩效指标完成等后续信息,修改预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根据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股权行使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郭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如调整行权价格、取消部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行权条件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实现。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和本次行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2022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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