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无锡锡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南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2.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已同意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3〕729号)。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份数量为2.5万股,发行价格为3.4万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因此,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线上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结合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上发行”)。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2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本次发行不安排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根据发行价格,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后,本次发行不针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125.00万股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之间的差额回拨至线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1787.5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71.50%;网上发行的初始数量为71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最终线下线上发行总数为2.5万股,线上线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线上线下回拨情况确定。
根据《无锡锡南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即500.00万股)从线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1287.5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量为1,212.5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奖率为0.0241426175%,有效认购率为4.142.05295倍。
请关注本次发行的付款环节,并于2023年6月16日发行(T+2日)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2023年6月16日,线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按照《无锡锡南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6月16日(T+2日)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2、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份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即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份中,90%的股份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3、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4、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参与认购,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并存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中的其他违约行为,视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应当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在限制名单期间,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5、本公告一经发布,视为向已参与线下认购的线下投资者发出支付通知。
第一,战略配售的最终结果
(一)参与者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低值。因此,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二)获配结果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2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本次发行不安排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根据发行价格,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后,本次发行不针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125.00万股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之间的差额回拨至线下发行。
二、线下发行认购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线下发行认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2023〕110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协会)〔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等相关要求,发起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线下认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验证和确认。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认购结果,做出以下统计:
线下认购已于2023年6月14日(T日)结束。经核实,《发行公告》披露的291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的6609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均按《发行公告》要求进行线下认购,有效认购数量为447030万股。
(二)线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无锡锡南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以下简称《初步查询推广公告》)公布的线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对线下发行股票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线下投资者的有效认购和初步配售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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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配售结果符合《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中公布的线下配售原则,其中5股按照“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长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能-个人保险万能”,按照“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中公布的线下配售原则分配给“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详见“附表:线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果线下投资者对本公告公布的线下初步配售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55-23835518、0755-23835519、0755-23835296
发行人:无锡锡南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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