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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成立以来,发行人一直专注于聚苯乙烯聚合物新材料在各种细分方向的应用。发行人研发团队通过与下游客户的广泛接触,总结PS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参数要求,经过长期反复试验,逐步确定原辅材料的主要成分和最佳比例,通过设备量试验和下游应用试验确定相应的工艺参数,形成固定的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此外,与其他聚苯乙烯制造商相比,由于原材料的组成和比例不同,不同设备条件下的生产工艺参数也不同,发行人的品牌产品相对原创。
在GPPS领域,经过多年的技术探索和生产实践,发行人掌握了多项专有技术,如高透光聚苯乙烯材料生产、光扩散板聚苯乙烯材料生产等,并进一步探索和研究了耐高温/低温、抗黄变、抗冲击等细分方向;在HIPS领域,发行人在早期技术储备的基础上,基本掌握了普通改苯的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并已初步具备HIPS的生产能力,未来将增加产品研发投入,逐步扩展到高光泽苯和耐低温苯苯。截至本发行公告发布之日,发行人共推出9个品牌GPPS产品和1个品牌HIPS,其中6个品牌GPS产品被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认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广泛应用于光电、日用品、包装等领域,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市场声誉。此外,发行人还计划通过引进专业人才,加强与科研机构的专业合作,提高高抗冲击聚苯乙烯等产品的技术储备。此外,发行人还计划通过引进专业人才,加强与科研机构的专业合作,提高高抗冲击聚苯乙烯等产品的技术储备。因此,发行人具有持续的产品配方设计能力。
(2)发行人在设备和工艺改进方面积累了较强的技术,具有持续改进设备和工艺的能力,形成了多项技术专利和专有技术
产品配方是核心,技术是关键。发行人聚苯乙烯生产的工艺路线主要依靠广东世界第二代聚苯乙烯化工设计的专有技术。该技术是广东世界在聚苯乙烯化工设计专有技术的基础上,消化、吸收、总结和创新国际先进技术的新技术。在此技术的基础上,发行人的研发团队进行了多项技术改进,特别是反应器的配置模式和部分定制设备的结构设计。
发行人是业内第一批采用预聚釜串联四个平推层流聚合反应釜进行通用聚苯乙烯生产的企业。采用这种反应器配置模式,通过“多级聚合、逐步加热压力、挥发性冷凝回收聚合”的反应过程,材料可以尽可能达到预定的聚合转化率,分子量分布在预期的最佳范围内,聚合物中苯乙烯的单体残留量可以尽可能减少。与“1+3”或“1+5”等串联方式相比,采用“1+4”配置模式,既保证了聚合反应所需的停留时间,又兼顾了反应的效率和经济性,是产品质量和综合性能始终保持稳定的核心前提。
发行人的高抗冲聚苯乙烯生产是在通用聚苯乙烯生产装置的前端增加一个预聚釜,四个平推层流聚合反应釜(“2+4”配置模式)采用两级预聚釜(每级两个预聚釜串联)串联。在溶胶配料段的辅助下,前预聚釜采用特殊结构的搅拌设备操作,关键产品参数可通过控制功能调节剂的类型和用量有效调节。后预聚釜通过顶部专门设计的回流冷凝系统,使未反应的单体重新进入预聚釜。预聚阶段的第一轮循环聚合不仅可以有效降低HIPS的生产能耗,方便预聚反应条件的控制,还可以提高产品的关键技术指标。
截至本发行公告发布之日,发行人已形成9项独特的核心技术,包括进料专有技术、进料除杂质专有技术、分子量调节剂专有技术、原辅料连续精准进料专有技术、透明聚苯乙烯晶点消除专有技术、高效脱挥布料器专有技术、苯乙烯处理专有技术和聚合回收液处理专有技术。此外,发行人还通过自主研发、综合创新和生产实践,在设备改进方面申请了23项实用新型专利。因此,发行人在设备和技术改进方面积累了较强的技术,相关专利和技术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3)发行人产品质量优势明显,主要物质指标超过行业平均水平,专用材料技术壁垒强
在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应用针对性强、系列化程度高、质量相对稳定、综合性能突出等特点。该产品的竞争优势的形成基本上来自于发行人多年来对产品研发的持续投资和深入的技术积累。发行人GPPS专用材料除了具有良好的加工流动性外,在透光率、黄色指数、弯曲强度、软化温度等方面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GPPS普通材料加工流动性和残留单体指数具有良好的突出性能,HIPS普通材料在抗冲击强度方面已达到行业前沿,总体而言,与同类PS树脂进行比较分析,各细分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均可达到行业相对领先水平。
发行人依靠市场的质量,除了充分保证产品质量外,还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声誉的管理,建立了符合国际标准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先后通过了ISO9001:ISO14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2015年环境管理体系。发行人还从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成品仓储、下游生产线试用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产品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全面跟踪控制产品质量,定期回访重要客户,及时发现问题,快速处理,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4)发行人原材料采购成本具有价格优势,低库存长期采购模式降低了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在惠州大亚湾石化区建厂,中海壳牌是惠州大亚湾石化区重要的苯乙烯供应商。发行人开始与中海壳牌建立稳定的双赢合作关系。中海壳牌采用PO-SM共氧法联合生产苯乙烯(SM)和环氧丙烷(PO),此外,上游还有几种联产化工产品。公司目前年产126万吨苯乙烯设计能力,苯乙烯物理储能6万吨(实际储存和安全水平),仓库储能相对有限,因此,为了避免苯乙烯销售堵塞和联合生产装置整体停车,及时、稳定、长期的苯乙烯消化渠道非常关键。
此外,苯乙烯是一种危险化学品,通过管道运输在同一化工园区销售,安全性更高。就中海壳牌而言,发行人苯乙烯需求稳定、规模大、运输方便,是与发行人保持长期稳定合作的重要前提;从发行人的角度来看,中海壳牌苯乙烯供应更加及时可靠,管道运输更加安全,原材料采购管理更加方便,发行人无需为正常生产进行大规模苯乙烯库存。
此外,发行人在与中海壳牌的长期采购模式合作下,享受一定的苯乙烯采购价格折扣,具有突出的成本优势,可以减少营运资金的占用,隔墙供应模式可以有效抑制苯乙烯价格上涨和下跌带来的业务风险。
(5)发行人产能先发优势明显,中高端品牌供应能力突出
在生产能力建设方面,经过早期技术积累和项目建设,发行人年产量18万吨聚苯乙烯新材料扩建项目已完成试生产,主要生产设备运行正常,产品质量和性能基本满足预期,GPPS产品年设计能力从12万吨增加到21万吨,年生产能力9万吨HIPS产品。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是华南地区最大的聚苯乙烯聚合物新材料生产企业,产能规模位居行业前列,三期产能后,发行人总记录产能提高到48万吨高端聚苯乙烯,年生产能力最大56万吨,成为行业代表性企业,具有巨大的市场影响力,此外,新的生产能力设计倾向于以扩散板、导光板等GPPS特殊材料为核心的中高端产品。水平上,发行人应将优势产品线从原有的导光板、扩散板等苯渗透特殊领域扩展到显示外壳材料、高光泽空调外壳(室内部分)、改苯专用领域,如冰箱专用材料;纵向,在光学精密仪器设备、医疗检测设备等部分领域,透苯高端应用方向取得了若干技术突破。从长远来看,发行人“2+4”HIPS反应器配置模式为超高分子量PS树脂的发展奠定了技术基础。
(6)发行人客户质量稳居行业前列,长期合作的大客户数量不断增加
发行人客户资源积累丰富,与优质客户合作相对稳定,为产能持续扩张奠定了市场基础。2020年、2021年、2022年,发行人合作规模超过1000万元的客户数量分别为21、30、35家,呈现稳步增长趋势。特别是随着苏州三鑫、宁波美的等工厂客户的加入,下游市场对发行人产品的消化能力不断增强。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得到了下游客户的高度认可,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和品牌知名度,形成了“核心客户稳定、新客户可持续”的客户结构发行人和TCL在液晶显示领域、康佳、创维、康冠、苏州三鑫等知名企业或其配套厂家建立了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在冰箱应用领域,发行人已开始向美的、奥马等冰箱制造商提供冰箱透明内部材料,并已进入海尔供应链系统,预计未来合作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在LED照明领域,发行人的客户包括欧普照明、雷士照明、佛山照明、飞利浦、三雄极光等知名企业的配套工厂。
(7)发行人地理位置优势突出,产业协同空间发展潜力巨大
发行人位于惠州大亚湾石化园区,2019-2022年连续四年荣获“中国化工园区30强”,是国家重点建设和绿色石化产业基地发展,园区拥有中海壳牌、埃森克美孚、恒力石化等国际知名石化企业,产业体系相对完善,园区建设管理水平较高,园区企业和项目准入要求较高。园区化工原料供应丰富,发行人未来将扩大聚苯乙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的发展,包括其他化工新材料的发展,实现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链的消化、扩张和扩张,具有巨大的产业协调空间发展潜力。发行人作为园区内的企业,在安全生产、环保、企业管理等方面接受更严格的行政监督,有利于发行人成功通过部分大客户的供应商资格认证,有利于发行人品牌形象的建立和业务规模的提高。
此外,公园地理位置优势明显,交通条件非常方便,产品运输到珠江三角洲,基本上可以在同一天交付,在交付的前提下,客户可以通过“订购、提货”采购,不会因运输延迟而影响生产,可以避免提货带来的财务压力,运输成本相对较低,对中小客户具有较高的吸引力。
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2)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30人,管理的配售对象为5069人,占无效报价后配售对象总数的72.52%;相应的有效申购总额为4987600万股,占消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额的70.23%,相应的有效认购倍数是战略配售回拨后和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规模的1.925.38倍。
(3)请注意发行价格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差异。线下投资者报价详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
(4)《惠州仁信新材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62870.80万元,发行价格为26.68元/股,相应融资规模为9661.64万元,高于上述募集资金需求。
(5)本次发行遵循以市场为导向的定价原则。在初步查询阶段,线下机构投资者将根据实际认购意愿进行报价。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查询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和拟认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在行业、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任何投资者参与认购的,视为已接受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本次发行上市后可能有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中包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有效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能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新股投资市场风险较大,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和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认真研究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充分考虑风险因素,认真参与新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新股公开发行3623.00万股,本次发行不转让旧股。发行人发行的募集项目计划所需资金62870.80万元。根据本次发行价格26.68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9661.64万元,扣除预期发行费用7.933.3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88.728.27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利润水平和股东长期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下转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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