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ST易购 公告编号:2023-039
苏宁易购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日召开现场会议:00。
(2)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6月16日。
2023年6月16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023年6月16日上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投票时间为: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会议地点: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苏宁易购总部办公楼会议中心。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股东大会将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任俊先生董事长。
6、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
共有101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代表6、196、805、655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67.29%。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共有11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表1、963、896、909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21.33%;其中,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董事、监事、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股东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下同)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4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2、通过网上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共有90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4、232、908、746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7%;其中,共有87名中小股东参与表决,代表211、650份表决权,388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股东大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董椰萌律师、李飞律师出席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提案1至提案15需要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权的一半以上通过。其中,提案6、提案7、提案8涉及相关交易:提案6关联股东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提案7、提案8张金东先生、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宁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1: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6、190、744、935股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反对票4、801、3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弃权票1、259、3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如下:
赞成票206、930、8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有效表决权的97.154%;反对票4、801、3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254%;弃权票1、259、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91%。
提案2:监事会2022年工作报告
69.9041、635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04%;反对票4、801、3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弃权票1、162、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如下:
赞成票207、027、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有效表决权的97.200%;反对票4、801、3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254%;弃权票1、162、6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0.546%。
提案3: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6、191、122、556股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08%;反对票5、253、4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弃权票429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如下:
赞成票207、308、4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有效表决权的97.332%;反对票5、253、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466%;弃权票42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02%。
提案4:《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6、191、604、635股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反对票4、771、3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弃权票429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如下:
赞成票207、790、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有效表决权的97.58%;反对票4、771、3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240%;弃权票42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02%。
提案5:《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赞成6、191、149、804股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09%;反对票5、654、8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弃权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如下:
赞成票207、335、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7.345%;反对票5、654、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655%;弃权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7%。
提案6:《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议案》
赞成票4、330、077、6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70%;反对票4、917、0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弃权票73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如下:
赞成票207、340、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7.347%;反对票4、917、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309%;弃权票73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45%。
提案7:《公司与星图金融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议案》
赞成票4、166、984、2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反对票5、046、4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弃权股73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如下:
赞成票207、211、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有效表决权的97.286%;反对票5、046、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369%;弃权票73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45%。
提案8:《关于2023年公司与苏宁房地产集团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
赞成票4、166、984、2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反对票4、685、8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弃权票1.09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如下:
赞成票207、211、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有效表决权的97.286%;反对票4、685、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200%;弃权票109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14%。
提案9:《关于子公司担保母公司、子公司担保子公司的议案》
赞成6、190、937、378股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05%;反对票4、559、9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弃权票1、308、3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如下:
赞成207、123、311股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有效表决权的97.245%;反对票4、559、9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有效表决权的2.141%;弃权票1、308、3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14%。
提案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赞成6、190、902、378股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05%;反对票4、808、6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弃权票109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如下:
赞成票207、088、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有效表决权的97.28%;反对票4、808、6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258%;弃权票109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14%。
提案11:第八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及薪酬方案议案
69.905%的赞成票,190,943,2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05%;反对5.500、851股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弃权票36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如下:
赞成票207、129、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有效表决权的97.248%;反对5.500、851股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有效表决权的2.583%;弃权票3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0%。
提案12:关于职工代表监事工资的议案
69.905%的赞成票,190,943,2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05%;反对5.500、851股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弃权票36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如下:
赞成票207、129、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有效表决权的97.248%;反对5.500、851股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有效表决权的2.583%;弃权票3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0%。
提案13:苏宁易购集团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赞成票6.190、751、8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反对票5、692、1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弃权票36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如下:
赞成206、937、811股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有效表决权的97.158%;反对票5、692、1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672%;弃权票3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0%。
提案14:苏宁易购集团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赞成票6.190、751、8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反对票5、692、1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弃权票36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如下:
赞成206、937、811股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有效表决权的97.158%;反对票5、692、1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672%;弃权票3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0%。
提案15:《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赞成票6.190、751、8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反对票5、692、1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弃权票36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如下:
赞成206、937、811股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有效表决权的97.158%;反对票5、692、1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672%;弃权票3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0%。
三、律师见证情况
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董椰子律师、李飞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结论“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
2、律师对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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