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3-068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根据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和公司相关项目发展需要,近日,公司拟与相关融资机构签订协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荣盛京宣张家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京宣”)与光大银行张家口分行拟继续合作业务1,163万元本金,由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1,25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46个月。
2、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荣盛张家口宣化新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化新城”)与工商银行宣化支行拟继续合作业务35,000万元本金,由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76个月。
3、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邯郸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荣盛”)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以下简称“沧州银行邯郸分行”)拟继续合作业务5,990万元,由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6,8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同时,公司以自有资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4、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写意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写意园林”)与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路支行(以下简称“廊坊银行”) 拟继续合作业务38,989万元,由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60个月。
5、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荣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材料”)与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路支行(以下简称“廊坊银行”) 拟继续合作业务 11,496万元,由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14,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60个月。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一:荣盛京宣
1、被担保人:荣盛京宣;
2、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2日;
3、注册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大北街北门口路东2号;
4、法定代表人:苏云红;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建筑装饰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持有荣盛京宣100%股权;
8、信用情况:荣盛京宣信用状况良好。
9、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二:宣化新城
1、被担保人:荣盛张家口宣化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2日;
3、注册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大北街北门口路东2号;
4、法定代表人:苏云红;
5、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土地整理开发、园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产业发展服务、规划设计、企业管理咨询、环境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旅游服务、住宿、餐饮服务、仓储服务、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货物运输、家具制造、批发零售建材、新能源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宣化新城100%股权;
8、信用情况:宣化新城信用状况良好。
9、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三:邯郸荣盛
1、被担保人:邯郸荣盛;
2、成立日期:2016年6月21日;
3、注册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与荀子大街交叉口东南角荣盛观邸小区售楼处;
4、法定代表人:李生;
5、注册资本:人民币5,200万元整;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邯郸荣盛100%股权;
8、信用情况:邯郸荣盛信用状况良好。
9、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四)被担保人四:廊坊写意园林
1、被担保人:廊坊写意园林;
2、成立日期:2002 年11月18日;
3、注册地点:廊坊开发区北区四号路北;
4、法定代表人:周建林;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 城市绿化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写意园林100%股权;
8、信用情况:廊坊写意园林信用状况良好。
8、财务情况:
■
(五)被担保人五:河北材料
1、被担保人:河北材料;
2、成立日期:2016 年06月12日;
3、注册地点:河北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和园路2号;
4、法定代表人:贾美珍;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50万元;
6、经营范围: 建筑材料加工;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包装材料、日用百货、酒店用品、酒店设备、音响设备、消防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办公用品、五金电料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河北材料100%股权;
8、信用情况:河北材料信用状况良好。
■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因荣盛京宣向光大银行张家口分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1、保证担保协议方:公司与光大银行张家口分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光大银行张家口分行签署《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变更协议》,为荣盛京宣上述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债券人实现债券的一切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二)因宣化新城向工商银行宣化支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1、保证担保协议方:公司与工商银行宣化支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工商银行宣化支行签署相关展期协议,为宣化新城上述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债券人实现债券的一切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三)因邯郸荣盛向沧州银行邯郸分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1、保证担保协议方:公司与沧州银行邯郸分行;抵押担保协议方:公司与沧州银行邯郸分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沧州银行邯郸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与沧州银行邯郸分行签署《抵押合同》,为邯郸荣盛上述融资分别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
3、担保范围: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贷款人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四)因廊坊写意园林向廊坊银行和平路支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1、保证担保协议方: 公司、廊坊银行和平路支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廊坊银行和平路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廊坊写意园林上述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债权人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其他费用、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债权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险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等)及其他的主合同债务人及保证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债务人补足的保证金。
(五)因河北材料向廊坊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1、保证担保协议方:公司、廊坊银行和平路支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廊坊银行和平路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河北材料上述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债权人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其他费用、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债权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险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等)及其他的主合同债务人及保证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债务人补足的保证金。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担保计划范围内。关于本次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
荣盛京宣、宣化新城、邯郸荣盛、廊坊写意园林、河北材料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上述公司日常经营拥有控制权,能够掌握上述公司财务状况;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经营风险较小,由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上述公司更好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荣盛京宣、宣化新城、邯郸荣盛、廊坊写意园林、河北材料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本次融资。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50.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3.71%。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70.3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22%,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大众商报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