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23-030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8.91元/股。
2022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回购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3年4月30日,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41,517股,本次回购计划已完成。
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回购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5日),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04,700股,本次回购计划尚未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及2023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2)及《星宇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2)。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85,679,419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1,646,2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312,436,522.2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公司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7)及2023年6月9日披露的《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根据回购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故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由不超过15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48.91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现金红利=应分配股本数×每股分红金额/总股本=284,033,202×1.1/285,679,419≈1.09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份不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50.00-1.09)+0]÷(1+0)≈148.91元/股。根据上述调整后的价格,按回购金额上限20,000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票数量约为1,343,093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285,679,419股的0.4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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