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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产品质量优势标准高
汽车电子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对汽车制造的声誉有很大的影响。因此,汽车制造商对汽车电子供应商有严格的要求。供应商需要在研发能力、自动化水平、产品质量控制等环节进行一系列复杂的实验和认证程序,才能最终获得认证。认证过程可能持续1-3年。
根据国家、行业和客户的质量管理要求,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产品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和严格的过程控制管理流程,通过了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认证或资质。对于上游供应商,公司实施严格的合格供应商识别管理程序和进料检验控制程序,确保原材料供应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在生产过程中,公司实施严格的内部工艺审核和管理审核,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和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制定完善的成品和运输检验控制程序,保证出库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质量优势明显,可为下游汽车制造商提供优质及时的配套服务,与主要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产品质量得到下游汽车制造商的一致认可。
第四,人才团队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高度重视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研发投资占累计营业收入的8.4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282人的研发团队,占员工总数的30.32%,有效满足不同智能驾驶感知系统客户的多元化需求。
同时,公司拥有稳定的R&D、管理、销售等人员团队。公司设立了6个员工持股平台,约23%的员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份的人员主要包括公司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和各部门骨干。因此,公司形成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展示人才的企业平台。上述团队长期从事汽车感知系统行业,在运营、生产、服务、研发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3)要求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差异,网上投资者报价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金融时报(https://www.financialnews.com.cn)以及超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发行公告》。
(4)本次发行遵循以市场为导向的定价原则。在初步查询阶段,线下机构投资者根据实际认购意向报价,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查询结果,综合考虑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行业、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39.78元/股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加权平均值为40.3700元/股。任何投资者参与认购的,视为已接受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5)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中包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低于发行价格,有效提高风险意识,加强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不能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低于发行价格。
7、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2300万股,本次发行不转让旧股。根据本次发行价格39.78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91、494.00万元。扣除预期发行费用约7、843.0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83、650.92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利润水平和股东长期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40166万元,发行价格为39.78元/股,相应融资规模为91.494.00万元,高于上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9、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份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无限售期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10、网上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认购新股。
11、2023年6月26日,线下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者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天发行多只新股时,配售对象均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分别支付每只新股。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按照《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6月26日(T+2日)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
12、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以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发行新股,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13、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者未足额认购或者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在限制名单期间,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
14、每个配售对象只能在线或在线发行中选择一种认购方式。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有效,均不得参与在线认购。
15、离线和在线认购结束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整体认购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并调整离线和在线发行的数量。具体回拨机制见发行公告中的“二、(五)回拨机制”。
16、发行结束后,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方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未经批准的,发行股份不得上市,发行人将按发行价格和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
17、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期,有关限期承诺和限期安排见招股说明书。上述股份限制安排是有关股东根据发行人的治理需要和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自愿承诺。
18、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政府部门对发行的任何决定或意见都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相反的声明都是虚假的、虚假的。请注意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19、投资者一定要注意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出现以下情况时,会协商采取暂停发行的措施:
(1)线下认购总量小于线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网上认购不足,认购不足部分回拨线下后,线下投资者未能全额认购;
(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四)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发行的;
(5)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责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暂停或者暂停发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调查有关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如发生上述情况,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宣布暂停原因和恢复发行安排。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支付投资者的退款。暂停发行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选择机会重启发行。
20、拟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投资者,必须认真阅读2023年6月12日(T-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巨潮信息网)上披露.cninfo.com.cn;网站wwwww,中证网.cs.com.cn;中国证券网站w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站w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站wwww.jjckb.cn;金融时报,网站https://www.financialnews.com.cn)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风险因素,判断其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并认真做出投资决策。受政治、经济、行业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造成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1、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不保证披露本次发行的所有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和风险,合理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发行和认购。
发行人: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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