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 公告编号:2023-042
盐津铺子食品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85,000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92,907,485股的1.70%;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81人;
3、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6月20日;
4、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是公司向激励对象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5、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的股份性质为有限条件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盐津铺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盐津铺子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已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1、2023年5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以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相关董事回避有关提案的表决;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激励计划。
2、2023年5月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以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激励对象名单中授予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3、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6日,公司通过公司内网公布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3年5月18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公示的说明》。
4、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及摘要及其相关事项,并披露了盐津铺食品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的自查报告。
5、2023年5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价格的议案》。相关董事回避投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意,湖南启源律师事务所发布了湖南启源律师事务所关于盐金店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6、2023年6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86人调整为81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330万股调整为328.50万股;2023年6月6日确定授予328.50万股限制性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发布《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的法律意见》。
二、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授予日:2023年6月6日
2、授予金额为328.50万股
3、授予价格:40.02元/股
4、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发行的A股普通股。
5、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经公司监事会考核,共有81人具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他们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制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激励对象不得在限制期内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份,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期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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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因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股票红利和股票拆除而获得的限制性股票。该股票的终止期限与限制性股票的终止期限相同。公司当时回购未终止限制性股票的,因上述原因取得的股票一并回购。
7、解除限制性股票的限制性条件
除符合授予条件的相关要求外,激励对象还必须解除限售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一级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终止限售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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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净利润评估指标以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排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2、2022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893、520、454.12元;2022年净利润为319、597、789.91元(即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扣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3、解除限售条件所涉及的上述限制性股票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性承诺。
公司不符合上述绩效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年可以解除限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取消。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和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按照公司工资和考核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核进行评分(X,0≤X≤100)并根据激励对象的年度综合评价分数确定限售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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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年度绩效考核达到标准,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终止限售额=可终止限售比例×个人计划在当年终止销售限额。未终止销售限额的当期计划终止销售限额的,由公司回购取消。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和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当激励对象未能获得授权和行使权益的条件时,相关权益不得延长至下一期。
8、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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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1、通过所有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上述任何激励对象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所有有效激励计划中涉及的目标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总股本的10%。
2、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独立或共同持有公司 超过5%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
3、本公告所涉及数据的尾数差异可能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
1、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计划已于2023年5月18日实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1.52元/股调整为40.02元/股,授予权总额由220.00万股调整为330.00万股。
2、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5个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的规定,失去激励资格。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调整了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具体调整内容如下: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86人调整为81人,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数由原330万股调整为328.5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首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
2023年6月1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发布了《验资报告》(天健湘验[2023]20号),对截至2023年6月9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截至2023年6月9日,公司已收到81个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出资131、465、700.00元,全部以货币资金缴纳。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28、180、700.00元)计入285000.00元。
五、授予日及上市日期
2023年6月6日授予限制性过激励计划,2023年6月20日授予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实施不属于以下范围日: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前30日起至公告前1日起计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天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起至法律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限。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2023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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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配仍符合上市条件。
七、收入稀释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19619.2485万股稀释计算,2022年每股收益为1.5367元。
八、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股权激励计划中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9000股、290.7485万股增加至1900股、619.2485万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张学武先生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张学武先生分别持有7000股、257.2255万股和2036.3271万股,分别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37.62%和10.56%;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学武先生持有的股份保持不变,持股比例分别变化为36.99%和10.38%。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九、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完成前6个月对公司股票交易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完成前6个月未买卖公司股份。
十、限制性股票筹集的资金使用计划
股权激励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
十一、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在本计划实施过程中,该费用将按取消限制的比例分期支付 确认。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列入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 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期 激励成本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2023年6月6日。
预计未来四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13034.88万元, 2023年一2026 年限性股票成本摊销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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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考虑到会计谨慎原则,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没有考虑未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制。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不仅与实际授予日期、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有关,还与实际生效和无效数量有关,并要求股东注意可能的稀释影响。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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