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28 简称证券:美凯龙 编号:2023-088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和质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控股”)直接持有公司2、301、838、103股,占公司总股本4、354、732、673股的52.86%。解除质押和质押后,红星控股累计质押股份2.171、779、926股,占其持有股份总数的94.35%,占公司总股本的49.87%。
● 建兴、陈淑红、车建芳、西藏一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一盈”)是红星控股的一致行动、 常州美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美开”)共持有公司86630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
● 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2、388、468、7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5%。质押和质押终止后,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总数为2、257、802、926股,占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股份总数的94.53%,占公司总股本的51.85%。
1、质押和质押终止的具体情况
公司最近收到红星控股通知,红星控股于2023年6月13日终止质押,完成转让登记手续,2023年6月14日向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质押2万股。具体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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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已于2023年6月14日完成。质押股份无担保或其他担保用途,用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员累计质押股份
截至2023年6月15日,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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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控股一致行动人车建兴、陈淑红、车建芳、西藏一盈、常州美凯共持有公司86630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
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2、388、468、7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5%。质押和质押终止后,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总数为2、257、802、926股,占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股份总数的94.53%,占公司总股本的51.85%。
三、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说明
1、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6个月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584、871、774股,占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49%、红星控股直接融资余额为10.28亿元,占公司总股本的13.43%,其中354、251、774股,其余为红星控股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未来6个月至12个月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64、1万股,占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总股份的15.24%、红星控股直接融资余额为11.00亿元,占公司总股本的8.36%。
红星控股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其自有和自筹资金、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如有清算风险,红星控股将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
2、红星控股不侵犯上市公司利益,如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非法担保、关联交易等。
3、红星控股质押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信贷、融资成本和可持续经营能力。
4、红星控股质押不会影响公司治理,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改变,红星控股和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的变化,公司股权结构不会改变,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管理。
5、红星控股没有绩效补偿义务。
6、红星控股信用:
(1)红星控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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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红星控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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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近一年的数据是2022年的审计数据。
(3)红星控股偿债能力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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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统计口径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星控股作为借款人及其下属公司,但红星控股承担的担保责任超过3亿元(不含)。
(4)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星控股在中国公开发行公司债92.30亿元 元。红星控股已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变更“H17红星2”、“H20红星2”、“H20红星3”、“H20红星5”、“H20红星7”和“H21红星1”本息支付安排,增加债券信用担保措施,上述延期计划已获持有人会议批准。展期结束后,公司未来一年需要偿还的债券金额为每个账户支付1000张,即10万元本金(不足10万元的,按实际持仓金额支付)。
(5)红星控股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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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红星控股偿债能力分析
红星控股债务偿还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自筹资金、投资收益等收入。目前,红星控股经营状况良好,长期与国内多家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整体偿债风险可控。
7、红星控股与公司的交易
2022年3月31日,红星控股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23-060),红星控股不通过非营运资金占用、非法担保、关联交易侵犯公司利益。
8、红星控股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的现金股息、自筹资金等;如有清算风险,红星控股将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
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的质押和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1828 简称证券:美凯龙 编号:2023-089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协议转让的进展
签署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控股”)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车建兴先生、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53,股票简称:建发股份,以下简称“建发股份”)于2023年1月17日签署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与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车建兴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436股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5%)(以下简称“标的股”)以4.82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建发股份。2023年4月26日,红星控股、车建兴先生、建发股份、联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集团”)共同签署了《关于〈股份转让协议〉在补充协议中,目标股份的受让人由建发股份变更为建发股份和联发集团;其中,建发股份转让A股1.042、958、4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5%,联发集团转让261股。283、961股a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0%(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本次交易”)。2023年6月1日,建发股份、联发集团收购公司控制权方案获建发股份董事会批准。2023年6月1日,建发股份、联发集团收购公司控制权方案获建发股份董事会批准。此外,红星控股、车建兴先生、建发股份、联发集团于2023年6月1日联合签署了《关于〈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二)就股份交割安排和交割后事项达成补充协议。2023年6月16日,建发股份《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2023年建发股份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计划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2023年1月18日、2023年2月25日、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23日、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16日、2023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3-008)、《关于股份转让协议和控制权可能发生变化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3-041)、《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和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3-066)、《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进展及补充协议签订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3-072)、《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和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3-080)、《关于股份转让协议和控制权可能发生变化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3-082)、《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和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3-085)、《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和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3-086)。
● 2023年6月18日,公司收到红星控股通知,建发股份、联发集团、红星控股、车建兴先生共同签署《关于〈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3)就修改原协议条款作出补充协议。详见《股份转让协议》原协议条款及《关于》〈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3)的主要内容”。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仍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履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份转让转让登记等程序。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注意相关风险。
● 鉴于红星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如果标的股份的权利限制在交付前无法解除,标的股份有无法转让的风险,请注意风险。
● 股权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的股份,属于减持,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督促相关方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合理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3年6月18日,公司收到红星控股通知,建发股份、联发集团、红星控股、车建兴先生共同签署《关于〈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3)就修改原协议条款作出补充协议。详见《股份转让协议》原协议条款及《关于》〈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3)的主要内容”。
二、股份转让协议原协议条款及关于〈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3)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3)签署主体
甲方1:厦门建发有限公司
甲方2:联发集团有限公司(甲方1、甲方2合称“甲方”
乙方:红星美凯龙控股有限公司
丙方:车建兴
(二)股份转让协议原协议条款
2023年1月17日,红星控股、车建兴先生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如下:
“10.4 双方明确,乙方、丙方的重要承诺、保证和义务的遵守和履行对甲方交易目的的实现和交易对价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在此基础上,乙方、丙方同意,乙方、丙方违反以下任何协议应支付违约金(无疑,以下违约金条款可累计适用);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和丙方追偿:
10.4.1 由于乙方和/或丙方的原因,甲方提名、/或任命的人员未能按照本协议第5.1条的规定(详见《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有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及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公告》(公告号:2023-008)于2023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有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及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公告》(公告号:2023-008)。、公司治理安排交付后”。)乙方、丙方应按本次交易对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4.2如果集团公司及其董事、监事、乙方、/或丙方及其关联方在交付日前违反规定(包括交付日前发生的事项,并延续至交付日后),目标公司不符合公开发行和/或非公开发行证券条件和/或重大资产重组条件,或暂停或终止上市,乙方和丙方应按交易对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双方明确规定,乙方、丙方在甲方支付交易对价前发生上述违约事项的,甲方有权在剩余交易对价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违约金高于甲方未支付的交易对价的,乙方、丙方应在甲方发出书面赔偿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差额。”
(三)关于〈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3)的主要内容
1、修改原协议条款的补充协议
经双方同意,《股份转让协议》第10.4条修改为:
“10.4 双方明确表示,乙方和丙方的一些重要承诺、保证和义务的遵守和履行对甲方交易目的的实现有重大影响。乙方和丙方同意在交货日后发生以下情况的,应当全额赔偿甲方和上市公司的全部损失:
10.4.1 由于乙方、/或丙方的原因,甲方提名、/或任命的人员未能按照本协议第5.1条的规定当选或任职;
10.4.2 由于集团公司及其董事、监事、乙方、/或丙方及其关联方在交付日前的违规行为(包括交付日前和交付日后的事项),目标公司不符合公开发行和/或非公开发行证券和/或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或暂停或终止上市。”
2、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关于〈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3)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然人只签字/签字)成立并生效。
任何关于“关于”的事〈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3)的修改、增加或删除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3、其他
适用法律、争议解决、附则等条款详见《关于法律、争议解决、附则等的规定》〈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三)。
三、风险提示等情况说明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仍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履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份转让转让登记等程序。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注意相关风险。
2、鉴于红星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如果标的股份的权利限制在交付前无法解除,标的股份有无法转让的风险,请注意风险。
3、股权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的股份,属于减持,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督促相关方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公司所有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要求投资者合理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9日
(详见《关于控股股东签订有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和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公告》(公告号:2023-008)“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六)公司治理”“2023-008)、交付后,公司治理安排”。)
证券代码:601828 简称证券:美凯龙 编号:2023-087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
公告终止司法冻结和司法标志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控股”)直接持有2、301、838、103股(均为无限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4、354、732、673股的52.86%。近日,红星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股份2.9万股,占其持有股份总数的1.26%,占公司总股本的0.67%;解除司法标记的股份数为230、912、115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0.03%,占公司总股本的5.30%。
● 红星控股一致行动人车建兴、陈淑红、车建芳、西藏一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州美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86630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
● 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2.388、468、7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5%。解除上述司法冻结和司法标志后,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为127、355、052股,占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总股份的5.33%,占公司总股本的2.92%;涉及司法标记的股份为136、412、015股,占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总股份的5.71%,占公司总股本的3.13%。
● 红星控股与厦门建发有限公司正在进行相关股份转让交易,详见2023年1月18日、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25日、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23日、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16日、2023年6月17日。(www.sse.com.cn)《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3-008)、《关于股东权益变更和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3-020)、《关于股份转让协议和控制权可能发生变化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3-041)、《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和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3-066)、《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进展及补充协议签订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3-072)、《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和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3-080)、《关于股份转让协议和控制权可能发生变化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3-082)、《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和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3-085)、《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和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3-086)。如果红星控股持有的与上述交易相关的公司股份在交付前进一步出现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且标的股份的权利限制在交付前无法解除,则相关股份可能存在无法转让的风险。
一、控股股东解除司法冻结和司法标志的情况
2023年6月18日,公司收到红星控股通知,红星控股持有的部分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其中解除司法冻结的股份数为2.9万股;解除司法标记的股份数为230股、912股和115股。具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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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3年2月4日、2023年2月18日、2023年6月2日披露的《关于冻结控股股东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号:2023-03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轮候冻结、冻结、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号:2023-039)、《关于司法标记控股股东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号:2023-083)。
红星控股一致行动人车建兴、陈淑红、车建芳、西藏一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州美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86630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
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2.388、468、7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5%。上述解除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后,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剩余股份为263、767、067,涉及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 股份占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总股份的11.04%,占公司总股本的6.06%。
二、其他相关说明和风险提示
红星控股与厦门建发有限公司正在进行相关股份转让交易,详见2023年1月18日、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25日、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23日、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16日、2023年6月17日。(www.sse.com.cn)《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3-008)、《关于股东权益变更和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3-020)、《关于股份转让协议和控制权可能发生变化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3-041)、《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和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3-066)、《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进展及补充协议签订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3-072)、《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和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3-080)、《关于股份转让协议和控制权可能发生变化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3-082)、《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和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3-085)、《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和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3-086)。如果红星控股持有的与上述交易相关的公司股份在交付前进一步出现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且标的股份的权利限制在交付前无法解除,则相关股份可能存在无法转让的风险。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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