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编号:2023-036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十大股东和十大股东回购股份
公告无限售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股息承诺的议案》。具体内容见《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4月29日实施回购替代股息的公告及回购计划》(公告号:2023-02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7 《股份回购号》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3年6月2日)登记的前10名股东和前10名无限售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比例如下:
一 、 十大股东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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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持股前十大无限销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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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编号:2023-037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问题
回购报告书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6月9日分别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履行以股份回购代替股息的承诺。本次回购的股份将被取消,以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 公司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实施自有资金905万元的回购。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超过9.57元/股(含)。在具体回购价格综合回购实施期间,确定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 未来6个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不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1、如果公司股价继续超过回购计划披露的价格范围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则存在回购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2、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及时到位的,存在本次回购不能按计划实施的风险;3、由于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等重大变化,有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的风险。
● 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将在回购期内根据市场情况选择机会进行回购,并根据回购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等相关规定,克劳斯玛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具体如下:
1、回购计划的审查和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股份回购代替股息承诺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2023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克劳斯玛菲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3-023)、《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回购替代股息的公告及回购计划》(公告号:2023-029)。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股份回购代替股息承诺的议案》。详见公司202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2023-0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本次回购,减少注册资本,并经债权人同意。公司已履行通知债权人回购的必要程序。详见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和注销股份的公告(公告号:2023-038)。
二是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履行天华化工机械与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研究所”)在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作出的承诺,以股份回购的形式取代股息,并在股份回购后立即取消,以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类型: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回购期限: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12月11日。
如果回购资金在回购期内提前使用,回购将提前终止,回购期也将提前到期。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拟回购股份的总资本、数量和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022年天华院合并报表净利润的10%,即不低于90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根据回购价格上限9.57元/股,拟回购股份不低于945、663 股份约占公司发行总股本的0.1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为准。
如果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股份交付、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现金股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股份的数量应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
(6)本次回购价格: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超过9.57元/股(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份平均交易价格的150%。在具体回购价格综合回购实施期间,确定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7)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
根据回购资金905万元,回购价格9.57元/股,回购数量不低于94563股。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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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为准。
(8)分析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和上市地位的可能影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006、593.6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49、166.97万元,流动资产917、766.63万元。根据本次回购资金总额905万元计算,分别占上述指标的0.045%、0.259%、0.099%。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未来的发展计划,公司认为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格。股份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9)独立董事对股份回购计划的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股份回购计划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股份回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是公司以股份回购的形式取代股息的承诺,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高公司的价值认可。公司股份回购是必要的;
3、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回购股份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回购股份数量较低,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偿付能力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配不符合上市条件。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同意股份回购方案。
(10)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在董事会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股份,是否与回购计划有利益冲突,是否有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以及回购期间是否有增减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决议前6个月内不买卖公司股票,不与回购计划发生利益冲突,不单独或与他人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回购期间不计划增减持有公司股份。
(11)上市公司询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未来6个月是否有减持计划
经询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未来6个月内无减持计划。
(十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股份回购
为配合回购公司股份,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公司股份的过程中处理各种回购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间选择机会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股价表现,继续或终止回购计划的实施;
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计划,处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项;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根据实际回购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等可能涉及变更的资料和文件条款,并办理相关报告;
6、有关事项完成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和工商变更登记;
7、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需的其他内容,虽未列出上述内容;
8、授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指定公司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实施股份回购相关工作。
9、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完成之日止。
(十三)股份回购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有关安排
所有回购的股份将被取消,以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办理股份回购后的注销,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防止公司侵犯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回购涉及取消回购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执行通知债权人的必要程序,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债权人回购和取消公告(公告号:2023-038)。
三、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
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仅用于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B882804271证券账号
四、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如果公司股价继续超过回购计划披露的价格范围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件不能顺利实施的风险;
(二)股份回购所需资金未及时到位的,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由于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外部客观情况的重大变化,有可能根据规则改变或终止回购计划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间根据市场情况选择机会进行回购,并根据回购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编号:2023-038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债权人回购和注销股份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28日、2023年6月9日,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股息承诺的议案》。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3-023)、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2023-034)。
根据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及回购计划》(公告号:2023-029),公司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招标交易实施股份回购承诺,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2022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华化工机械与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90元、499元、945.08元的10%。具体回购股份金额以实际回购股份金额为准,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回购并注销。
在回购股价不超过9.57元/股的情况下,按回购金额905万元预计回购股份不低于94563股,约占公司发行总股本的0.19%。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从497、784、559股减少至496、838、896股,注册资本将从497、784、559元减少至496、838、89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债权人有权凭合法有效的债权证明文件和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要求公司偿还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股份回购和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以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和其他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应当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是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通过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申报。具体方法如下:
1、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中国蓝星总部大厦520室
2、申请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8月3日:00-11:30,14:00-17:0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3、 联系人:杨薇
电话:010-61958651
传真:010-61958777
邮箱:IR.600579@sinochem.com
4、邮寄申报的,申报日以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出具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电子邮件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标题上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上述股份回购和注销,并在实施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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