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6月15日,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通过电话或其他口头通知发出,2023年6月21日通过通讯和现场会议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沈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5名董事,实际出席5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朗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朗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年7月7日,公司将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现金收购武汉五洲及武汉韩晨控股权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2023年6月10日发布的《关于现金收购武汉五洲及武汉韩晨控股及关联交易的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关于投资设立医疗美容风险投资基金博恒二号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关于投资设立医疗美容风险投资基金博恒二号及关联交易的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发布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www.cninfo.com.cn)。
投票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召开
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的具体内容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上披露(www.cninfo.com.cn)。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次数: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日期和时间:
2023年7月7日下午14日,现场会议召开时间:00时。
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7月7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023年7月7日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至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上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上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投票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8日。
7、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者其代理人;
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时,在结算公司登记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2)。
2023年6月10日和2023年6月19日,公司分别在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现金收购武汉五洲及武汉韩晨控股权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医疗美容风险投资基金博恒二号及关联交易投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申东日、申金华、上海宣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宣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宣鼎长红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作为关联股东,宣鼎长红7号私募股权证券投资基金需要避免对该提案进行表决,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表决。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第一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经营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提案是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应当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和披露。
2、披露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于2023年6月8日和2023年6月16日分别经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由于沈东日先生、沈金华女士、赵衡先生作为相关董事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董事不足 3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事项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关于现金收购武汉五洲、武汉韩晨控股权及关联交易的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2023年6月1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发布了《关于投资设立医疗美容风险投资基金博恒二号及关联交易的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2023年7月4日上午9:00:30-11:30,下午14:00-17:00。
2、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8层证券管理部。
3、登记方式:
(一)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登记(必须在2023年7月4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得接受电话登记。
(5)授权委托书应在会议现场交回原件。
(二)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建优、易文贞
联系电话:5351800-8179
传真号码:(010)5927211
电子邮箱:wangjianyou@lancygroup.com
通讯地址:证券管理部18层: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楼(朗姿大厦)
邮政编码:100022
2、会议费: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住宿等费用自行承担。
3、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在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进行验证。
4、处理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在网络投票期间,如果网络投票系统受到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股东大会的过程将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在线投票平台(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朗姿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附件1: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12”,投票简称“朗姿投票”。
2.填写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计投票提案,填写投票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各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股东投票超过选举票数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候选人数的,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你不同意一个候选人,你可以投0票给候选人。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其他提案表达同样的意见。
当股东重复投票总提案和具体提案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再对总提案投票的,以已投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投票总提案,再投票具体提案的,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23年7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当天)上午9日,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2023年7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日)下午15日结束: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上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南》(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股东可以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二: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客户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的股票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
■
附注:
1、请在选择提案投票时玩“√","同意"、“反对”、“弃权”不打“弃权”√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三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按上述格式自制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应当在出席会议当天交回授权委托书原件。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40.6 亿元(除非下面特别注明,所谓“元”均指“人民币元”),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40%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0.6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850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7.27%;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请充分关注投资者。
一、担保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医疗管理”)向澳门国际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国际”)申请4万元综合信用额度,公司为朗姿医疗管理提供最高连带责任保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朗姿医疗管理提供免费连带责任保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杰女士为朗姿医疗管理部门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2023年 3 月 31 日和2023年4月 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40.6 1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40%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0.6 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约定的债权本金和全部利息。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和按主合同收取的全部利息。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抵押和质押。上述担保金额的有效期自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被担保人和担保金额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批金额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再次审议。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衡
57153.412万元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2017年3月8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2号6栋华宇荣国府1702-1707号房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医院管理、细胞技术研发与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会议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营销规划、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项目规划与公关服务、业务培训(不包括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许可培训)(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朗姿股份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2、担保人: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申东日先生、翁洁女士
3、债权人: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最高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期限:自独立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届满后第二天起三年;债权人按照主合同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担保期限为贷款提前到期后第二天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延长债权期限的,保证期限自延长协议或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最高担保本金:4000万元
7、担保范围: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汇率损失(汇率变更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实现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8、2023年6月20日,协议签署日
9、协议签署地:中国北京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提高运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本担保不会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杰女士免费为朗姿医疗管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也不需要提供反担保。相关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负面影响,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与关联人累计的各种关联交易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韩亚资产管理及其关联方(包括其他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控制的关联方) 各类相关交易的累计总额为1024.19万元(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东日先生及其父亲沈炳云先生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息403.20万元)(未经审计)。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89500万元,对外担保总额为78500万元(总额及总余额统计为排除多方担保时重复计算的金额),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7.2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诉讼对外担保,因担保败诉应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与澳门国际签署的担保书;
2、申东日与澳门国际签署的担保书;
3、翁洁与澳门国际签署的担保书。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东日先生的函,了解到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质押的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质押股份如下:
■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股份冻结和标记;上表中,申东日先生和申金华女士“限制和冻结未质押股份数量”的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份。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东日先生、沈金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无清算风险或强制转让风险,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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