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0 /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2023-046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180,998,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04%。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披露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东方集团计划自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9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4,000万股公司A股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3日收到东方集团发来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减持时间过半的通知》,截至2023年7月2日,东方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89%。本次集中竞价减持时间已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注: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日至6月30日,东方集团还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2,62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
以上减持总金额未扣除相关税费。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东方集团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股票价格等因素决定在上述减持区间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东方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东方集团相关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东方集团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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