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3-029
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7月7日
(2)股东大会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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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开,副董事长柯善良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长吴斌先生、董事高祥明先生、张志刚先生、孙新霞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 议案名称:《八一钢铁关于2500m3HyCROF商业化示范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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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八一钢铁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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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效表决权的一半以上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大明、常娜娜
2. 律师见证结论:
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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