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第一家酒店 编号:临2023-050
2023年北京首旅酒店(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7月7日
(2)股东大会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0号凯威大厦3层301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注:公司总股本为1、118、858、874股,均为普通股a股。所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均为a股股东。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公司董事长白凡先生出席并主持了会议。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4名董事、3名监事、2名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是合法有效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4人。董事梁建章、董事沈南鹏、董事孙健、独立董事张焕杰、独立董事杨晓丽因未在北京出席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伏军因其他重要事项未出席股东大会;董事袁首因出席其他重要会议而未出席股东大会。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段中鹏出席股东大会;公司两名高管出席了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回购和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全部通过,其中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了特别决议事项《关于回购和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文、刘培峰
2、律师见证结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议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法律意见书》全文://www.sse.com.披露在cn上。
特此公告。
北京首酒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大众商报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