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董事会、整体执行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高管增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截止到本公告日,恒丰科技发展有公司(下称“企业”、“华荣股份”)控股股东、执行董事、总经理李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350,00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5.44%;控股股东、执行董事李妙华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834,00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7.06%。
●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在2023年6月25日接到公司股东李跃先生通知函,根据自己的融资需求,李跃老先生拟始行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以后的6个月的时间内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其持有的企业无限售流通股份不得超过4,000,000股(占自己持有股份的21.8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1.18%),高管增持价钱根据市场行情明确。
公司在2023年6月25日接到公司股东李妙华先生通知函,根据自己的融资需求,李妙华老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规则和集中竞价相结合的方式高管增持其持有的企业无限售流通股份不得超过4,301,000股(占自己持有股份的18.0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1.27%);选用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的,始行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以后的6个月的时间内高管增持;选用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始行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以后的6个月的时间内高管增持,高管增持价钱根据市场行情明确。
李跃老先生、李妙华老先生根据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票,高管增持期内,企业若有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减持股份数将相对应作出调整。
一、高管增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1.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2.以往12个月,李跃老先生未减持股份。
3.李妙华老先生于2022年9月1日一2023年2月28日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1,866,00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0.55%),高管增持价格定位均是23.28-23.53元/股。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注: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将在减持计划公示之日起三个买卖日后六个月内开展,高管增持期间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12月29日。
(一)有关公司股东是否存在别的分配 □是 √否
(二)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先前对占股比例、持股数、持仓时限、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总数、高管增持费用等是不是作出承诺 √是 □否
李跃老先生、李妙华老师在华荣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服务承诺:①自企业股票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其持有的公司股权;②以上服务承诺届满后,在企业任职期,每一年转让股权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量的百分之二十五;辞职后六个月内,不出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③自企业股票发行至其高管增持期内,企业若有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高管增持成本价低限和股权数将相对应作出调整;④若自己拟减持企业股票,将于高管增持前3个交易日公示减持计划;⑤若自己违反本持仓意愿及高管增持意愿的服务承诺,减持股票所得的盈利归公司所有。
此次拟减持事宜与此前已公布的服务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无
三、有关风险防范
(一)此次减持计划执行有待观察,李跃老先生、李妙华老先生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及股价情况等再决定是否执行此次股份减持方案。
(二)减持计划执行是不是可能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风险 □是 √否
(三)别的风险防范
李跃老先生、李妙华老师在减持计划执行期内,将严格执行《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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