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格(301333.SZ)公司及其子公司圣兰格(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连同实际控制人武杰,因合同纠纷案件迎来最新进展。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二审《民事裁定书》,决定尊重双方在2022年3月23日签署的股转债《协议书》中明确约定的管辖法院条款。该协议指定,纠纷由海科公司所在地——江苏省苏州市的法院管辖,法院因此将案件移送至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此外,原告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所研究员、药物代谢中心主任钟大放教授,向监管机构实名举报诺思格及其实控人武杰,指控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和欺诈发行证券行为。举报称,诺思格及其实控人武杰通过换股方式,在合并其一手创办的苏州海科公司的过程中,利用他对科创板上市公司,泽璟制药(688266.SH)董事长盛泽林的信任,通过签署股权代持协议,违规代持了诺思格公司3.2%的股份。并将代持股份在公司上市前通过签订私下协议的方式进行了部分还原,金额达7200万元。同时将剩余代持股权转为武杰对钟大放的个人债务,金额达1.85亿元人民币。上述操作未依法披露相关信息,且违规违法。举报人还提供了双方签署的合作备忘录、股权代持协议等多份文件,以及诺思格上市券商中金公司所做的多次访谈记录,包括中金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陈贻亮和诺思格财务总监赵倩、以及泽璟制药董事长盛泽林等人的多份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指出诺思格在股权代持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隐瞒,且涉嫌违法。同时提出了中金公司作为中介机构,在证监会2021年9月份下发核查函并要求核查的过程中,有提前预设访谈问卷答案、选择性披露访谈记录等失职行为,存在明显偏袒。
资料显示,诺思格和泽璟制药两家公司在上市过程中,均聘请中金公司作为IPO发行券商。双方实控人武杰和盛泽林,年龄相仿且均为美籍华人。截止到目前,诺思格每股价格为50.67元,上市公司整体市值仅为48.94亿元。与双方最初签订合作协议中约定的100亿估值相去甚远。该案件的后续发展及举报事项的处理,将对诺思格及其管理层的法律责任产生重大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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