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2证券简称:纵横交错通讯公示序号:2023-031
可转债编码:113573可转债通称:纵横交错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调节前转股价格:18.75元/股
●调整转股价格:18.70元/股
●纵横交错可转债此次转股价格调节执行日期:2023年6月21日
杭州市纵横交错通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0年4月17日发行270万多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可转换债券”),每个颜值100元,发售总金额27,000万余元,时限6年,并且于2020年5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债卷通称“纵横交错可转债”,债卷编码“113573”。主要内容详细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以及公司特定信息公开新闻中公布的有关公示。
一、转股价格调节根据
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以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注册登记的总市值为基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价税合计),不转赠,不派股。此次权益分派开展的证券登记日为2023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1日,详细情况详细企业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以及公司特定信息公开新闻中公布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示序号:2023-030)。
依据《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协议条款要求,在“纵横交错可转债”发售以后,当企业因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资或发放股利等状况(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增大的总股本)使公司股权变化时,转股价格适当调整。
公司本次因执行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可转债转股价钱作出调整合乎《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节公式计算和调整结论
依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协议条款及相关规定,在“纵横交错可转债”发售以后,当企业因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资或发放股利等状况(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增大的总股本)使公司股权变化时,将按照以下表达式开展转股价格的变化(保存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资:P1=(P0+A×k)/(1+k);
以上二项同步进行:P1=(P0+A×k)/(1+n+k);
发放股利:P1=P0-D;
以上三项同步进行:P1=(P0-D+A×k)/(1+n+k)。
在其中:P0为初始转股价,n为派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资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一股股利,P1为调整转股价。
依据上述转股价格调节公式计算中“发放股利:P1=P0-D”来计算,调节前转股价P0为18.75元/股,结合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每一股股利D为0.05元/股,则调整转股价P1=P0-D=18.70元/股。
因而,“纵横交错可转债”转股价格由18.75元/股调整至18.70元/股。变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起起效,与此同时“纵横交错可转债”自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0日期内终止股权转让,自2023年6月21日起修复股权转让。
特此公告。
杭州市纵横交错通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02证券简称:纵横交错通讯公示序号:2023-029
可转债编码:113573可转债通称:纵横交错可转债
杭州市纵横交错通讯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纵横交错可转债”预估达到转股价格
调整要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发售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批准[2019]2580号文审批,杭州市纵横交错通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0年4月17日发行270万多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可转换债券”),每个颜值100元,发售总金额rmb27,000万余元,时限6年,可转换债券息票率为第一年0.50%、第二年0.70%、第三年1.2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2.80%。经上海交易所自律监管认定书[2020]124号文允许,企业本次发行的27,000万余元可转换债券于2020年5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债卷通称“纵横交错可转债”,债卷编码“113573”。
根据相关标准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纵横交错可转债”转股期起始日期是2020年10月23日至2026年4月16日,初始转股价格为24.49元/股。因为公司执行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纵横交错可转债”现阶段转股价格为18.75元/股,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有关公示(公示序号:2020-036、2021-034、2022-032)。
二、可转债转股价钱修正条款与很有可能开启状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调整管理权限与调整力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存续期限,当股票在任何持续30个交易日中起码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0%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方法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计划方案需经列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即可执行。股东会开展决议时,拥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股东应该逃避。
调整后转股价格应不少于此次股东会举办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与前一买卖日平均价间的较多者,与此同时调整后转股价格不少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和票面价值。
如在上述情况30个交易日内发生了转股价格调节的情况,即在转股价格调节日前买卖日按调节前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测算,在转股价格调节日及以后的买卖日按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测算。
2、调整程序流程
如公司决定往下调整转股价格时,企业需在证监会特定的信息披露书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发表股东会议决议公示,公示调整力度和证券登记日及中止股权转让期内。从证券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买卖日(即转股价格调整日),逐渐修复股权转让申请办理并实施调整后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调整日为股权转让申请办理日或以后,变换股份登记日以前,此类股权转让申请办理应按照调整后转股价格实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估开启状况
此次开启转股价格调整标准期间从2023年6月1日开始计算,在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4日期内,企业股票已经有十个买卖日的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0%(即15.00元/股),若将来持续二十个买卖日里有五个买卖日企业股价再次达到法定条件,将可能开启“纵横交错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三、风险防范
企业将依据《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承诺和法律法规规定,于开启“纵横交错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标准后确定此次是不是调整转股价格,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烦请广大投资者关心企业后面公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市纵横交错通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02证券简称:纵横交错通讯公示序号:2023-030
可转债编码:113573可转债通称:纵横交错可转债
杭州市纵横交错通讯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执行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每一股比例
A股每一股红股0.05元
●有关日期
●多元化分红送转:否
一、根据分配原则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3年5月12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分配原则
1.派发本年度:2022年年度
2.分配目标:
截止到证券登记日在下午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3.分配原则:
此次股东分红以方案落地前企业总市值203,849,297股为基准,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价税合计),总共派发现金红利10,192,464.85元。
三、有关日期
四、分派实施细则
1.实施细则
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市场红利授权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利用其资金结算系统软件向证券登记日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册并且在上海交易所各VIP办了指定交易股东发放。已申请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可在收益派发日则在指定证券公司领到红股,未办指定交易股东收益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存放,待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之后再进行发放。
2.自己派发目标
公司股东苏维锋、林爱华、林炜的红股由我们公司自主派发。
3.缴税表明
(1)针对持有公司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基金,依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2]85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5]101号)的相关规定,持仓时限在1月之内(含1月)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的记入应纳税额,实际税率为20%;持仓时限在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记入应纳税额,实际税率为10%;持仓时限超出1年,股息红利所得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时,对持仓1年之内(含1年)的个人和证券基金,暂时不缴纳个税;待出让个股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由券商等股权托管机构从企业资金帐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下月5个工作日日内划付我们公司,我们公司在接到税金当月法律规定申请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请交纳。
(2)针对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QFII)公司股东,依据国税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47号)的相关规定,企业依照10%税率统一代收代缴所得税,缴税后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0.045元。如有关公司股东认为所取得的股利分配、收益收入必须享有一切税收协定(分配)待遇,可以按照要求在获得股利分配、收益后自主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
(3)针对香港交易所投资人(包含单位和个人)项目投资上海交易所企业A股个股(“港股通”),其股权收益会由企业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个股名义持有人帐户以人民币发放。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税务[2014]81号)相关规定,企业依照10%税率代收代缴企业所得税,缴税后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
(4)针对持有公司股份的许多投资者和公司股东,企业将不会代收代缴所得税,其股息红利所得税对其按税收法律法规自行申报交纳,企业具体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工资每一股rmb0.05元。
五、有关价格与占比调节状况
此次权益分派后,依据《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协议条款要求,“纵横交错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从原来的18.75元/股调整至18.70元/股,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将在2023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起效。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同一天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以及公司特定信息公开新闻中公布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31)
六、相关资询方法
自然人股东如对企业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有任何疑问,请根据下列方法联络资询。
联络单位:企业证券事务部
联系方式:0571-87672346
特此公告。
杭州市纵横交错通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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