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0证券简称:华纬高新科技公示序号:202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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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控股子公司河南省华纬弹簧有限公司(下称“河南省华纬”)与宁波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分行、安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承销商”)一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情如下:
一、募资的现象简述
经中国证监会开具的《关于同意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616号),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2.00亿港元,每一股发行价28.84元,共募资rmb92,922.48万余元,扣减未税发行费rmb11,355.04万余元,具体募资净收益金额为81,567.44万余元。以上募资已经在2023年5月11日及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1日对本次发行募资的及时情况进行检审,并提交了《验资报告》(信大会师报字[2023]第ZF10873号)。企业按照规范对募资展开了专用账户存放,并和承销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资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情况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状况
公司在2023年6月7日举行的第三届股东会第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允许控股子公司河南省华纬向银行借款设立募资的重点帐户,并和金融机构、承销商、河南省华纬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受权公司管理人员以及授权特定工作人员申请办理以上募资重点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定等相关事宜。
由于企业“高精密新能源车悬架弹簧智能化生产线新项目”的建设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华纬,为加强企业募资管理与应用,维护股民合法权利,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以及企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河南省华纬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分行设立了募资重点帐户,公司及河南省华纬与宁波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分行、承销商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资的储放与使用开展专用账户管理方法。
详情如下: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书行为主体:
招标方一:华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方二:河南省华纬弹簧有限公司
承包方:宁波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分行
丙方:安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招标方二已经在承包方设立募资重点帐户,该专用账户仅限于招标方“高精密新能源车悬架弹簧智能化生产线新项目”募资的存储应用,不可以作为别的主要用途。
(三)招标方一、招标方二、承包方理应一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
(四)丙方做为招标方一的承销商,应依据相关规定特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它工作人员对招标方一、招标方二募集资金使用状况进行监管。丙方应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招标方一制定的募资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用现场勘察、书面形式咨询等形式履行其决定权。招标方一、招标方二和承包方理应相互配合丙方调查分析与查看。丙方半年对招标方一、招标方二募资的放置和应用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五)招标方一、招标方二受权丙方指定保荐代表人赵宏、金梁和持续督导工作人员随时都可以到承包方查看、打印招标方二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承包方应当立即、精确、全面地向给予所需要的相关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
保荐代表人或持续督导工作人员向乙方查看招标方二专用账户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丙方指定别的相关工作人员向乙方查看招标方二专用账户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和介绍信。
(六)承包方分月(每个月15日前)向甲方一、招标方二出示银行对账单,并密送丙方。承包方理应确保银行对账单具体内容真正、精确、详细。
(七)招标方二一次或是十二个月内总计从专用账户中取出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是募资净收益的10%的,承包方应当立即以电子邮件或发传真方法通告丙方,并提供专用账户的开支明细。
(八)丙方有权利根据相关要求拆换指定保荐代表人。丙方拆换保荐代表人的,理应将这些证明材料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与此同时按相关协议书第十一条的需求书面形式通知拆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电话。拆换保荐代表人不受影响本协定法律效力。
(九)承包方连续三次未能及时向丙方出示银行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告专用账户超大金额取出状况,及其存有未相互配合丙方调研专用账户情况的,招标方或是丙方有权要求招标方单方停止本协定并销户募集资金专户。
(十)本协定自招标方一、招标方二、乙、丙四方法定代表人者其法定代理人签定加盖分别公司公章之日起起效,至专用账户资产所有开支结束并按规定注销之日起无效。
丙方责任至持续督导期完毕之日,即2025年12月31日消除。
四、备查簿文档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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