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新疆省汇嘉时代百货商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大股东暨控股股东潘锦海先生持有公司265,324,198股无限售流通股个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40%。此次一部分股权撤押后,其总计股份质押数量达到166,060,000股,占持仓总量的62.59%。
公司在2023年7月19日接到潘锦海先生通告,获知其持有的企业一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展开了撤押,详情如下:
此次撤押的股权将主要用于再次申请办理股份质押,企业将依据后面质押贷款状况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省汇嘉时代百货商店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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