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成电路基金”)通知,获悉集成电路基金近期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超过1%,集成电路基金于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2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72,497股;于2023年7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3,500股;另外,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17,316,212股减少为217,250,112股。因前述事项,集成电路基金的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超过1%。现将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中“其他”是指公司回购注销66,100股限制性股票,导致总股本由217,316,212股减少为217,250,112股,具体详见2023年3月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因此导致集成电路基金被动增加0.0029%。
3、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的公司总股本以217,316,212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的公司总股本以217,250,112股计算。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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