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楚江新材”)于2023年7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集团”)的通知,获悉楚江集团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部分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相应楚江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同时因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导致公司股本增加,构成楚江集团被动减持和稀释公司股份,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超过1%,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本次换股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楚江集团于2020年8月18日发行了楚江集团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标的股票为公司A股股票,债券简称为“20楚江E1”,债券代码为“117171”,发行规模为3亿元人民币,债券期限为3年,换股期为2021年2月19日起至2023年8月17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0日、2021年2月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8)、《关于控股股东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2、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换股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收到楚江集团的通知,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于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8日期间实施换股,换股价格为7.12元/股,换股数量为23,174,157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楚江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由431,739,560股减少至408,565,403股,持股比例将由32.37%减少至30.61%,权益变动比例为1.76%。
注: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12月10日开始转股,公司总股本根据持有人转股情况相应发生变化,截至2023年7月18日,公司总股本由开始转股前的1,333,667,825股变为1,334,533,577股。因此,楚江集团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按照公司总股本1,333,667,825股为基础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按照公司总股本1,334,533,577股为基础计算。
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后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楚江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仍处于换股期且尚未完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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