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万安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近日接到大股东万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万安集团”)控股子公司浙江省万安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万安县项目投资”)发送的《告知函》,万安县投向2023年7月11日根据深圳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高管增持其持有的企业无尽售标准流通股751,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568%。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状况
1、股东减持股份状况
2、此次高管增持前后左右持仓变化情况
注:万安县项目投资为万安集团控股子公司,万安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万安县投资和万安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分类汇总。
二、其他一些表明
1、这次高管增持合乎《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2、根据相关要求,本次交易不用事先公布减持计划。
3、万安县项目投资并没有必须坚守的有关股权锁住及其它有关持仓层面承诺状况。
4、此次高管增持不会对公司整治及长期运营造成影响。
三、备查簿文档
浙江省万安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省万安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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