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会议召开状况
黑龙江省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股东会于2023年7月6日以书面形式向+通讯方式传出会议报告和会议材料,于2023年7月11日在哈尔滨以线上线下一体化方式召开工作会议。例会应参加执行董事9名,真实参加执行董事9名。会议召开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曲柏龙老总组织,公司监事、高管组相关负责人列席。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一)表决通过有关应用募资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以执行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应用募资1800万余元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增资扩股以执行“龙版传媒服务平台”募投项目。主要内容详细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第一财经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国际金融报公布的公示。
决议结论:允许票9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回避表决0票。
(二)表决通过有关哈尔滨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南岗子公司门店运营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增加工程项目的议案
允许哈尔滨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南岗子公司门店运营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增加工程项目,增加工程项目预计提升资产总计1,109,966.80元,资产自筹资金。股东会受权企业经营管理层对类似相关投资事项展开决议。
决议结论:允许票9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回避表决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示序号:2023-032
黑龙江省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部公司监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举办状况
黑龙江省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职工监事于2023年7月6日以通信方式传出会议报告和会议材料,于2023年7月11日在哈尔滨召开工作会议。例会应参加公司监事5名,具体参加公司监事5名。会议召开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丁一平组织。
二、监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一)表决通过有关应用募资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以执行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应用募资1800万余元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增资扩股以执行“龙版传媒服务平台”募投项目。主要内容详细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第一财经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国际金融报公布的公示。
(二)决议结论:允许票5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监事
2023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示序号:2023-030
黑龙江省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应用募资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
以执行募投项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黑龙江省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十八次大会、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募资1800万余元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增资扩股以执行“龙版传媒服务平台”募投项目。增资扩股后,企业对分公司黑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的占股比例仍然是100%。
一、募资基本概况
依据证监会开具的《关于核准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批准〔2021〕2384号),企业批准发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得超过4444.4445亿港元新股上市。扣减发行费后,具体募资净收益金额为228,806,523.25元。以上募资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检审,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检审字(2021)第213003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状况
为加强企业募资管理和应用,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维护公司与公司股东利益,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对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的募资在扣减发行费之后将用以如下所示新项目:
注:公司在2023年4月25日和2023年5月16日各自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表决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智慧教育云平台升级改造工程”调整为“龙版传媒服务平台新项目”,详细企业在法律规定信息公开媒体发布的通知。
三、企业使用募资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状况
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实施进度,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开展,公司拟应用募资1800万余元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增资扩股以执行“龙版传媒服务平台新项目”募投项目。增资扩股后,企业对分公司黑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的占股比例仍然是100%。
1、公司名字:黑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2126980868M
3、法人代表:刘金凤
4、注册资金:1,226,355,288.58元
5、公司注册地址:哈尔滨松北区龙川路258号书籍物流配送中心一期
6、企业类型:有限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人独资企业)
7、成立日期:1996年3月 1日
8、业务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出版发行批发价;出版物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发行网络销售;中小学教科书发售。一般项目:非定居房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没有批准类信息咨询服务);图书馆管理服务项目;书籍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网络销售(除市场销售需批准的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和许可证书件为标准)
9、与公司关系:企业全资子公司
10、2022年度关键财务报表(经审计)
资产总额:1,858,697,860.20元
总负债:421,321,602.84元
资产总额:1,437,376,257.36元
主营业务收入:482,639,574.14元
利润总额:34,879,464.45元
纯利润:35,284,725.98元
11、2023年第一季度关键财务报表(没经财务审计)
资产总额:1,942,435,545.53元
总负债:494,803,627.74元
资产总额:1,447,631,917.79元
主营业务收入:200,190,550.71 元
利润总额:9,808,334.08元
纯利润:10,017,334.08元
四、此次增资扩股的效果及对企业的危害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开展增资扩股以执行募投项目都是基于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有关募投项目建设主体的实际需要,有益于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合乎募集资金使用分配,找不到变向更改募资看向和危害股东利益的现象。增资扩股后,企业对于该子公司占股比例仍然是100%。
五、此次增资扩股后募资的监管
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性,公司已经设立募资存放专户,拟由黑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黑龙江富华书籍连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募资存放专户,并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签定监管协议。企业将依据相关事宜的工作进展,严格执行有关相关法律规定及要求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董建议
独董觉得,企业以一部分募资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用以执行募投项目都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中的必须,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成功建设,合乎募资的应用方案。以上事宜的具体内容决议程序流程合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有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危害股东权利的情况。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允许企业使用募资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以执行募投项目。
七、职工监事建议
公司在2023年7月11日举行的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根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表达意见如下所示:公司本次应用募资向控股子公司开展增资扩股用以募投项目,有益于推动募资项目执行过程,符合公司的发展理念和发展规划,找不到变向更改募资看向和危害股东利益的现象,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该提案的决议和表决合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允许企业使用募资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用以募投项目。
八、承销商建议
企业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承销商觉得:龙版传媒此次应用募资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以执行募投项目,早已董事会、职工监事表决通过,独董就得事宜发布了很明确的同意意见。合乎《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不会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措施相排斥的情况,不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中的顺利进行,找不到变向更改募资看向且危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总的来说,中天国富证券对此次龙版传媒应用募资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以执行募投项目事宜情况属实。
九、其他事宜
因此次增资扩股事宜没有达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规范,本提案不用递交股东大会审议。此次增资扩股不构成关联方交易,都不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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