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5%以上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振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0,884,1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29%。股东陈庆华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416,2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股东李滨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84,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5%;股东陈新华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7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股东陈卫华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6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股东陈庆华先生、李滨先生、陈新华先生、陈卫华女士为5%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振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147,731,0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85%。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披露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李滨先生的减持告知函,股东李滨先生于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0日已减持30,000股。按减持计划股东陈庆华先生、李滨先生计划于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10月10日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4,805,400股、16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5%、0.028%,不超过占其持有公司股份2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陈庆华先生减持计划的已实施完毕,公司股东李滨先生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丽水久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久有”)通知。丽水久有正在筹划涉及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交易标的为苏州宝优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权,可能涉及募集配套资金事宜。本次交易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式等方案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李滨先生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公司股东李滨先生在减持期间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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