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号:2023-053
转债代码:113588 转债简称:润达转债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润达转债”2023年付息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6月16日,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
● 2023年6月19日,可转债除息日
● 2023年6月19日可转债兑息日: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润达可转换债券”或“本期债券”)将于2023年6月19日起支付2022年6月17日至2023年6月16日期间的利息。根据《上海润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1)债券名称:上海润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润达转债:
(3)债券代码:113588
(4)债券类型:可转换为公司a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规模:55000万元人民币
(六)发行数量:5500,000手(550,000张)
(7)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8)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0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16日。
(九)债券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十)付息期限及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I=B×i
I:指年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额;
i:当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A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年支付一次利息,利息计算的开始日期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第一天。
B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第一天起每年发行一年。如果当天是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期至下一个工作日,延期期间不支付额外利息。每两个相邻的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
C 利息支付债权登记日:年度利息支付债权登记日为年度利息支付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年度利息支付日后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年度利息。在利息支付债权登记日前(包括利息支付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持有人支付本利息计算年度及以后利息计算年度的利息。
D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利息收入的应付税款由持有人承担。
(11)转换期: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转换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6月23日)起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可转换债券到期日(即2020年12月23日至2026年6月16日(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长至后续第一个交易日;延长期间的利息支付不计算额外利息)。
(12)转换价格: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初始转换价格为13.36元/股;由于公司实施了2020年的利润分配,自2021年7月16日起,转换价格调整为13.25元/股。
(十三)信用评级: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润达转债”评级结果为“AA”。
(十四)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信用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十五)担保:本次公开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无担保。
(十六)保荐人:国金证券有限公司
(十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委托债券分配利息、兑现机构:
二、本次付息计划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规定,本次付息为“润达可转换债券”第三年付息,计息期为2022年6月17日至2023年6月16日。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1.00%(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兑息金额为1.00元(含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兑息日
(1)2023年6月16日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
(二)2023年6月19日可转债除息日:
(3)2023年6月19日可转债兑息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3年6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注册的全体“润达转债”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方式
(1)公司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现协议,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兑现债券兑现和兑现利息。如果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债券,利息资金进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支付、利息服务、后续支付、利息工作,相关实施事项以公司公告为准。公司将本期债券的利息全额转移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直至本期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
(2)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本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转移给相应的支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将从支付机构获得债券利息。
六、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其他有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税率为利息金额的20%,即每张面值100元的本期债券的利息金额为1.00元(税前),实际分配利息为0.80元(税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由各支付机构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支付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其他有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持有可转换债券的居民企业应当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即每张面值100元的债券的利息金额为1.00元(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同),根据2021年11月22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34号),自2021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起,境外机构投资国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持有本期债券的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公司按税前兑息金额分配利息,即每张面值100元的本期债券兑息金额为1.00元(含税)。因此,持有本期债券的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公司按税前利息金额分配利息,即每张面值100元的本期债券的利息金额为1.00元(含税)。上述暂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中国设立的机构和场所取得的与机构和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本次付息的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上海润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虹口区乍浦路89号星辉中心1座8楼
联系部: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68406213
(二)保荐人:国金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楼
联系人:张胜、胡林杨
联系电话:021-68826802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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