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1 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号:临2023-034
河南豫光金铅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河南玉光金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玉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玉光”)。
●担保金额及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上海玉光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579.99万元(不包括本担保金额)。
●本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一、担保概述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期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代表在担保额度内。处理具体的签署事项。具体内容见2023年3月25日和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发布的《关于2023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期的公告》(公告号:2023-020)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2023-024)
(2)2023年6月12日,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最高担保合同,为上海玉光提供贷款本金2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上海玉光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500万元。公司实际为上海玉光及其全资子公司玉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579.99万元(不含担保金额)。上述担保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担保人名称: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91836666L
3、成立时间:2014年1月28日
4、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888弄1号3楼303室-K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李晓东
7、主要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监测化学品、民用爆炸物、易制毒化学品除外)的进出口业务、矿产品,金银饰品, 珠宝、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木材、钢材、 批发、零售办公自动化设备、通信设备、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商业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活动】
8、股东:公司持有上海豫光100%股权
9、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豫光资产总额为494、425、552.50元,负债总额为339、286、882.04 净资产155,138,670.46 资产负债率为68.62%;2022年1-12 月利润总额为31、278、158.82元,净利润为23、433,492.26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为上海豫光提供担保签订的《最高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人:河南豫光金铅有限公司
2、债务人:上海玉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4、被担保人的债权和债权确定期:
(1)本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自2023年5月17日起至 2024年 05月16日止(以下简称“债权确定期”),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证、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贷款、担保等内外业务)形成的债权本金。债权人在债权确定期间为债务人办理的信用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汇票承兑、汇票保证、汇票贴现、信用证、衍生品等。债权人在债权确定期间后实际垫款的,也属于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主债权。
(2)担保人为上述主要债权提供最高担保担保,无论债务人单项债务的数量和金额是否超过债权确定期。
(3)保证人为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权提供担保的,债权人不相应减少或免除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担保责任,只要债权人仍有未偿债权,保证人有义务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对主合同项下未偿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5、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项下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货币)(大写)2500万元(小写)。
(2)在债权确定期届满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债权确定之日,被确定为本合同担保的主要债权的,基于主要债权对应的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以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均为担保债权,具体金额在清偿时确定。
根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
6、行使担保权:
担保人确认并同意:当债务人未按照主合同履行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权时,无论债权人是否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和/或担保,以及/或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等),无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债权人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无论第三方是否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债权人都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而无需先行使其他担保权。
担保人确认并同意:无论债权人是否行使、放弃、减免或变更任何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和/或担保,以及/或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等),或变更上述任何担保的权利顺序,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不予减免,所有担保责任应继续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
7、担保方式: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单项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或者全部履行债务,或者本合同约定的担保人应当承担其他责任的,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8、担保范围:担保人提供的最高担保范围为被担保人的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9、保证期: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使用授信额度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延期协议的,保证期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主合同的规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者终止主合同的,保证期为主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者主合同终止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担保旨在满足上海玉光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上海玉光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和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少数股东。
五、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02、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4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3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8300万元,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6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