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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认购股数上限为100万股,约占线下发行初始股数的51.42%。线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认真合理确定认购价格和数量。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注意申报价格与认购数量对应的认购金额是否超过保荐人(主承销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的招股说明书的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3年5月31日)的总资产和查询前的总资产,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原则上在查询前的第五个交易日,即2023年6月14日(T-8日)产品总资产计算低值。如果认购规模超过总资产的价值较低,发起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删除相关配售对象的报价,并提交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3年6月20日,参与智尚科技线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参与(T-4日)中午12:00前通过五矿证券IPO项目线下投资者服务系统(网站:https://emp.wkzq.com.cn/)提交给保荐人(主承销商)。如果投资者拒绝配合验证,未能完全提交相关材料或提交材料不足以排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离线发行,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参与离线发行,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违反规定参与新股线下发行的线下投资者,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别提示1:为促进线下投资者的审慎报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增加了定价基础验证功能。线下投资者需要按以下要求进行操作:
线下询价前一个工作日(2023年6月20日)T-4日)上午8:30至询价日(2023年6月21日)T-3日)当天上午9日:30前,线下投资者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提交定价依据,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网下投资者在查询开始前未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的,不得参与查询。
线下投资者应根据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超过研究报告的建议价格范围。
特别提示2:线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实向发起人(主承销商)提交配售对象资产规模证明文件,包括EXCEL总结表电子版和配售对象资产规模证明文件。线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确保其填写的《线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EXCEL汇总表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相应的资产规模金额一致,此外,配售对象的认购金额不得超过上述证明材料和EXCEL汇总表中填写的招股说明书(即2023年5月31日)的总资产金额和询价前的总资产价值;配售对象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原则上不得超过询价前第五个交易日(即2023年6月14日,T-8日)总资产金额和询价前总资产价值较低。
一旦线下投资者报价,视为承诺其在五矿证券IPO项目线下投资者服务系统上传的《线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相应的总资产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如果不一致,后果由线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提交资产规模证明材料时,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①配售对象为公开发行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合格海外投资者资本证券投资账户的,应当提供上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3年5月31日)的产品资产规模报告,或者由托管机构出具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估值或托管业务专用章;配售对象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截至询价日前的第五个交易日(即2023年6月14日),T-8)产品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公章,或托管机构出具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估值或托管业务专用章;
②专业机构投资者自营投资账户配售对象的,应当提供《招股说明书》上月最后一个自然日的产品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公章;
③配售对象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股权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私募股权证券投资基金等产品的,应当提供托管机构出具的产品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估值或托管业务专用章。如果银行和其他托管机构不能出具资产规模报告,托管机构应出具基金估值表,并加盖估值或托管业务专用章,线下投资者应出具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公章。基金估值表和资产规模报告数据应保持一致。
填写的《线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内容必须清晰打印,不得手写或涂改。
特别提示3:为了促进线下投资者的审慎报价,促进创业板线下投资者资产规模的验证,深圳证券交易所在线下发行电子平台上增加了资产规模验证功能。要求线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初步询价前,投资者必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如实填写《招股说明书》发表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3年5月31日)的总资产;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应当填写截至询价第一天前第五个交易日(即2023年6月14日)。T-8)总资产。投资者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认购规模,认购金额不得超过向发起人(主承销商)和交易所提交的资产规模,查询前总资产价值较低。投资者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认购规模,认购金额不得超过向发起人(主承销商)和交易所提交的资产规模,以及询价前总资产的低价值。认购规模超过总资产的,发起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删除相关配售对象的报价,并提交中国证券业协会。
5、线下淘汰比例规定: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淘汰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的初步询价结果,所有符合条件的线下投资者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认购价格由高到低,按照相同的认购价格,按照相同的认购价格,按照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顺序,同一拟购价格,同一拟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排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排除报价的拟认购总额为排除无效报价后拟认购总额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不再排除该价格的认购。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不再排除该价格的认购。排除部分不得参与线下认购。
排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综合有效认购倍数、同一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发行人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状况、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和有效认购数量。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不少于10名线下投资者。
如果发行价格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或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的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的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发布深圳智尚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的合理性,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有效报价是指线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不作为最高报价部分,符合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和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只有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才能参与线下认购。发起人(主承销商)聘请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立即见证本次发行和承销的全过程,并对线下投资者资质、询价、定价、配售、资金配置、信息披露等相关条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6、限售期安排: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份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即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份中,90%的股份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见“二、战略配售”。
7、市值要求:
线下投资者: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前两个交易日(即2023年6月19日),T-5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查询的科技创新创业等主题封闭运营基金和封闭运营战略配售基金在本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在1000万元(含)以上。参与本次发行的其他线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日均市值应在6000万元(含)以上。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持有市场价值。具体市场价值计算规则按照《线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网上投资者: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可于2023年6月28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认购。其中,自然人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开放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市值每5000元可认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认购额度。每个认购单位为500股,认购数量应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认购上限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2023年6月26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3年6月28日(T日)认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当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8、线下网上认购:线下认购日和线上认购日同为2023年6月28日(T日),其中线下认购时间为9:30-15:网上认购时间为900: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2023年6月28日(T日)进行网上和线下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
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在线和线下认购结束后,将根据在线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在2023年6月28日(T日)启动回拨机制,并调整离线和在线发行的规模。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六、本发行回拨机制”。
9、独立表达认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为其申购新股。
10、分配投资者支付和放弃股份处理:线下分配投资者应在2023年6月30日,根据深圳智尚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创业板上市线下发行初步分配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初步分配结果公告”),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初步分配数量(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为T+2日16:00前到账。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支付,并按规范填写备注。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支付,并按规范填写备注。如果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配售对象当天所有新股无效,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按照《深圳市智尚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6月30日(T+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11、暂停发行: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金额后公开发行金额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发行新股,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具体暂停条款见“十、暂停发行”。
12、违约责任: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线下认购、未全额认购或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资金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线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13、股票发行后计划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较高。创业板公司具有R&D投资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和公司《深圳智尚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并认真做出投资决定。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仔细阅读本公告的内容,了解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确保不参与线下查询,确保认购数量和未来持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一旦投资者提交报价,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被视为投资者的承诺:投资者参与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
保荐人(主承销商)应保留本公告及本发行相关问题的最终解释权。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股票发行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较高。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认真研究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充分考虑以下风险因素,认真做出投资决策:
1、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的有关规定,智尚科技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等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为C39)。中国证券指数有限公司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参考投资者的决策。如果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则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回归行业平均市盈率、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风险。
2、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了解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确保不参与线下查询,确保认购数量和未来持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一旦投资者提交报价,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被视为投资者的承诺:投资者参与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1、智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已作出注册决定(证监会许可证)〔2023〕1022号)。发行人股票简称“智尚科技”,股票代码为301486,也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线下认购和网上认购。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的有关规定,公司所在行业为“计算机、通信等电子设备制造”(行业分类代码为C39)。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是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2、公开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新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3000股,217.0300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2000股,868.0950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
如果发行价格超过最高报价后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以及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发起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发行的战略配售。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额为160.8515万股,占本次发行额的5.00%,最终战略配售额与初始战略配售额的差额部分回拨至线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2.139.3285万股,占扣除初步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量为916.8500万股,占扣除初步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30.00%。最终线下和线上发行总数为本次发行总数,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线上线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确定,并将在T+1日公布的《深圳智尚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创业板上市网上认购及中标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认购及中标率公告》)中披露。
3、本次发行仅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行其持有的股份。也就是说,本次发行不转让旧股。
4、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线下发行。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网站为:https://eipo.szse.cn,合格的线下投资者应通过上述网站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和线下认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的报价和查询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初步查询和线下认购:30-15:00。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相关操作方法,请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发布的《线下发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5、本公告所称“线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线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线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线下投资者应于2023年6月20日前一个交易日进行初步询价(T-4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注册。
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按照《管理办法》执行、《业务实施细则》、制定了《线下投资者实施细则》、《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具体标准及安排见本公告“三、线下初步询价安排”。只有符合发起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确定的线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调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查询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必须承担本次发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设定报价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信息。
所有参与线下发行的投资者都需要通过五矿证券IPO项目的线下投资者服务系统(https://emp.wkzq.com.cn/)完成相关信息的在线输入和验证材料的上传。一旦线下投资者报价,将被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请注意,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调查结束后和配售前检查线下投资者是否禁止,并要求线下投资者提供相关验证文件。如果线下投资者拒绝配合验证,未能完全提交相关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禁止,或验证后不符合配售资格,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参与初步调查和配售。
6、本次发行,发行人将推广线下路演和线上路演。2023年6月27日,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请参考2023年6月26日在线路演的具体信息(T-2日)发布的《深圳智尚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7、线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低单位为0.01元;单个配售对象参与线下发行的最低申报金额为100万股,申报金额超过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不得超过1100万股。投资者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初步调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线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认购股数上限为100万股,约占线下发行初始股数的51.42%。线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认真合理确定认购价格和数量。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注意申报价格与认购数量对应的认购金额是否超过提供给发起人(主承销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的招股说明书的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3年5月31日)资产规模报告中的总资产和询价前的总资产;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询价前第五个交易日(即2023年6月14日)T-8日)产品总资产计算低值。如果认购规模超过总资产的价值较低,发起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删除相关配售对象的报价,并提交中国证券业协会。
8、2023年6月27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T-1日)发布的《发行公告》披露了线下投资者的报价、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和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
9、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离线发行或在线发行进行认购。所有参与初步查询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都不能再参与在线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在线发行和离线认购,但除非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和年金基金由证券投资基金经理管理。
10、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在网上和线下认购后,将根据网上和线下认购的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并调整线下和线上发行的数量。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1、本次发行的配售原则见本公告“七、线下配售原则及方式”。
12、2023年6月30日(T+2日)当日16:00前,线下投资者应根据《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13、本公告仅说明本次发行中的相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如果投资者想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2023年6月15日(T-7日,在深交所网站上登载(http://www.szse.cn)以及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招股说明书。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1、智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3000股、217.0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3〕1022号)。发行人股票简称“智尚科技”,股票代码为301486,也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线下认购和网上认购。
2、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如有)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线下询价合格投资者配售,线上定价发行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
3、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后续投资(或有)组成。如果发行价格超过最高报价后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以及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发起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发行战略配售,参与投资主体为五矿金鼎。
4、本次发行直接确定发行价格,通过对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本公告所称“线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线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包括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金融公司保险公司、合格的海外投资者、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股权基金经理等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具体标准见本公告“三、(1)线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和报价要求”。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线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6、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将见证本次发行和承销的全过程,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二)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旧股转让安排
本次发行向公众公开发行新股(以下简称“发行新股”)3217.03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不转让旧股。
(3)线下、线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
1、拟公开发行3000股,217.03万股,公司总股本为12868.095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
2、如果发行价格超过最高报价后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以及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发起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发行的战略配售。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60.851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根据“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的原则,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回拨。
3、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2.139.3285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量为916.850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30.00%。最终离线和在线发行的总数为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总数的最终发行总数。最终在线发行的数量和最终离线发行的数量将根据回拨确定。
(四)初步询价时间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为2023年6月21日(T-3日)的9:30-15:00。线下投资者可以使用CA证书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查询。在上述时间内,合格的线下投资者可以独立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并确定拟议的认购价格和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应当按照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网下投资者资格
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按照《管理办法》执行、《业务实施细则》、《线下发行实施细则》、《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线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和安排见本公告“3、(1)线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和报价要求”。
只有符合发起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确定的线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才能参与初步调查。参与初步调查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应当承担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线下发行电子平台上设置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信息。
请注意,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调查结束后和配售前检查线下投资者是否禁止,并要求线下投资者提供相关验证文件。如果线下投资者拒绝配合验证,未能完全提交相关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禁止,或验证后不符合配售资格,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参与初步调查和配售。
线下投资者需要对关联方进行审核和比较,以确保不参与与发起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之间有任何直接或间接关系的新股线下查询。投资者参与查询的,视为与发起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无直接或间接关系。投资者因投资者原因参与查询或配售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六)定价方式
(下转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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