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天奇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原则的框架和意向协议,不构成承诺。拟合作项目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并在履行有效的内部审批程序后签订。具体合作内容及相关协议以后续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项目的实施内容和进度仍不确定。请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框架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不会直接影响公司2023年的经营业绩。本协议的签署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
3、近三年公司披露的框架协议详见“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天奇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齐股份”)与深圳市优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必科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计划在新能源汽车、3C电子、智能物流等工业场景的应用领域建立深入的合作关系,并及时成立合资企业,促进合作的深入发展。
本合作协议为意向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不需要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议和批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市优选科技有限公司
914403005930475L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外资比例低于25%
成立日期:2012年3月31日
注册资本:40656.8674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剑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街长源社区学院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C1号楼2201号
业务范围:一般业务项目为:从事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算法、软件、通信设备、玩具及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和技术咨询;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算法、软件、通信设备、玩具销售、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房屋租赁(不涉及国有贸易管理、配额、许可证管理等专项规定)。机器人和人工智能教材和课程开发、机器人和人工智能教育培训、经批准的机器人和人工智能学术交流和机器人活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和技术推广;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上述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的特殊管理措施),许可经营项目为:生产智能机器人、通信设备、玩具、医疗机器人、医疗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出版物(包括音像产品)的批发、零售、设计、生产、销售、生产、销售、研发、生产、销售、生产、销售、研发、生产、销售、生产、销售、组装、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设计、生产和销售消毒产品、智能家居和电子产品。
优必科技是一家集人工智能人工智能和人形机器人研发、平台软件开发和产品销售为一体的全球性高科技企业。从人工智能人工智能机器人的核心技术开始,包括多关节运动控制算法、非结构化环境SLAM算法、自然语言理解NLU和机器视觉,消费人形机器人Alpha系列逐步推出,STEM教育智能编程机器人Jimu、智能云平台商业服务机器人Cruzr、代表世界顶级人工智能人工智能机器人技术的大型双脚直立行走人形机器人Walker等高科技产品。获得腾讯、工商银行、海尔、民生证券、澳大利亚电信(Telstra)多家机构的投资等。
2020年9月,公司与优必科技共同投资成立无锡优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奇智能”),专注于为高端制造业提供无人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和数字平台系统。优必科技拥有优奇智能36.22%的股权,公司拥有优奇智能24.32%的股权。公司董事HUA RUN 优奇智能董事JIE先生。
除上述关系外,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优必选技术、优奇智能无其他关系。
经查询,优必选技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誉优良,履约能力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优必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天奇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一)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在遵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及相关行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新能源汽车、3C电子、智能物流等工业场景中建立深度合作关系,遵守“平等自愿、互利、诚信、长期合作”的原则,一致同意采取措施实现资源共享、互补优势。
2、甲乙双方愿意将对方视为重要的业务合作伙伴。双方将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在更广阔的领域开展合作,加强沟通合作,创造发展机遇。
3、本战略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指导框架文件。在本协议下,双方应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具体内容进行协商,及时成立合资企业,促进合作的深入发展。
(二)合作内容
1、乙方在汽车行业高端智能设备系统解决方案的大规模应用优势和市场资源优势,具有甲方在人形机器人相关产品和技术储备、行业资源和领先优势,双方可以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内进行相应的合作:
(1)工业场景中人形机器人的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开发和应用
双方将共同探索工业领域应用的人形机器人产品和解决方案。乙方具有工业人形机器人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应用和推广能力,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3C电子、智能物流等工业场景的应用。
(2)生产制造工业场景中应用的人形机器人核心设备
根据上述工业场景应用的需要,双方将依托各自的优势,共同探讨人体机器人运动关节等核心设备的生产过程,共同投资资源实现大规模生产。
2、其他合作
经过上述合作领域的友好合作和顺利实施,双方团队逐步探索其他适用于工业人形机器人行业和场景的业务合作。
(三)协议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甲乙双方未能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就上述合作内容达成实质性协议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基于双方的行业资源、先进技术和人才储备优势,公司与工业级人形机器人在新能源汽车、3C电子、智能物流等领域实现了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将及时共同投资成立合资企业,共同开展人形机器人应用于工艺场景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开发和应用,积极推动其在汽车智能制造、3C电子、智能物流等智能制造领域的应用,共同探讨人形机器人运动关节等核心设备的研发和大规模生产。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推进优势资源共享、协调、互补,实现互利共赢,建立和巩固长期、密切、双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如果合作能够顺利实施,可以为公司智能设备业务终端客户提供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促进公司智能设备市场客户库存协调和增量扩张,进一步提高品牌影响力、市场竞争力和整体利润水平,全面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不构成相关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依赖合作伙伴履行本协议。本合作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今年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本协议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合作的原则,不具有强制性的法律约束力,也不构成承诺。具体合作事项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签订,并在履行有效的内部审批程序后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内容及相关协议以后续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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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持股无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上述股东和董监高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上述股东和董监高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在未来三个月内终止限售。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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