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号:2023年1028年
文一三佳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民事调解书》履行进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民事调解书履行对方是否违约:是的。
●违约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对公司当前利润的不利影响,请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翔资产管理公司已收到上海32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其余18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仍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的规定支付。
文一三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全资子公司铜陵华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资产管理”)的通知。2023年6月19日,根据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皖07民初92号),上海率丰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上海率丰”)向华翔资产管理支付了200万元。华翔资产管理已收到这笔款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华翔资产管理公司已收到上海32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其余18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仍未按《民事调解书》约定支付。本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披露的《民事调解书》及前期履行进展详见2021-034 号 关于诉讼的进展和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2021-046年12月21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民事调解书〉履行进度的公告、2022年1月11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2022-004号〈民事调解书〉履行进度的公告、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2022-017号〈民事调解书〉履行进度的公告、2023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2023-001号〈民事调解书〉履行进度的公告、2023-014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民事调解书〉履行进度的公告。《民事调解书》本次履行进展公告如下:
一、《民事调解书》前期履行情况
1、2021年11月4日,上海率丰按照《民事调解书》的约定,向华翔资产管理局支付了3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华翔资产管理局已收到上述款项。
2、2021年12月20日,上海办同收到营业执照,华翔资产管理已将其持有的上海办同33.33%的股权转让给上海率丰,上海办同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全部完成。同日,上海率丰按照《民事调解书》的规定,向华翔资产管理局支付了12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华翔资产管理局已收到。
3、2022年1月5日,根据《民事调解书》的规定,上海率丰向华翔资产管理局质押了上海98%的股权,并完成了质押担保登记手续。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股权质押设立登记通知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出质人:上海率丰企业服务中心;质权人:铜陵华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上海办同工业有限公司;出质股权金额:14700万元(上海办同工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98%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4700万元)。
4、2022年4月29日,上海率丰按照《民事调解书》的规定,向华翔资产管理局支付了2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华翔资产管理局已收到上述款项。
5、2022年12月30日,上海率峰按照《民事调解书》约定向华翔资产管理局支付了13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华翔资产管理局已收到此款,剩余20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未按《民事调解书》约定支付。到目前为止,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翔资产管理公司已收到上海率峰30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
根据《民事调解书》,上海率峰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华翔资产管理局支付剩余33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但上海率峰仅支付13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上海率峰的履约违反了《民事调解书》的规定。2022年12月30日,上海高峰向华翔资产管理公司发出承诺书。承诺书主要内容:“上海高峰计划在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1300万元,其余2000万元宽限至2023年4月15日,上海高峰也愿意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的两倍支付相应的资金成本。”
6、2023年4月18日,上海高峰未完全履行2022年12月30日向华翔资产管理公司出具的承诺书,仅向华翔资产管理公司支付违约利息36万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华翔资产管理公司未收到上海高峰剩余的2000万元股权转让款。
二、民事调解书的履行情况
2023年6月19日,上海资产管理公司根据《民事调解书》向华翔资产管理公司支付了2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华翔资产管理公司已收到该款项。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华翔资产管理公司已收到上海32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其余18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仍未按《民事调解书》约定支付。
三、民事调解书违约履行情况
上海率丰的履约违反了《民事调解书》的有关协议,违反了2022年12月30日向华翔资产管理公司出具的承诺书。鉴于上海率丰的违约行为,我公司要求其立即履行《民事调解书》的确认义务,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1800万元及相应逾期利息,尽快纠正不完全履约行为。
我公司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最大限度地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民事调解书违约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民事调解书的违约履行对公司当前利润有不利影响,具体影响程度不确定。公司将继续关注后续进展,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文一三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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