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ST泛海 公告编号:2023-112
泛海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冻结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获悉,公司部分资产已被法院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部分资产被冻结的情况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的报告,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了武汉公司持有的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76.7616%股权;北京金融法院轮候冻结了武汉公司89.22%股权、民生金融服务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泛海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泛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泛海信华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山海天材料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泛海商业房地产管理有限公司90%股权、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90%股权、泛海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冻结了武汉公司持有的深圳泛海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冻结了武汉公司89.22%股权。上述资产冻结期为三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上述资产冻结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经核实,上述冻结涉及的相关方为中英益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市西三环支行、中山证券有限公司。详见《中国证券报》2022年1月6日、2022年6月21日、2023年4月6日披露。、《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信息网相关公告。公司将与上述相关方友好协商,争取尽快解决争议,释放冻结的公司资产。
(3)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公司的公告和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ST泛海 公告编号:2023-114
泛海控股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的诉讼仲裁累计金额已达到上市规则第7.4.第二条规定的临时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累计诉讼和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诉讼仲裁金额65486.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1.99%。案件主要情况见本公告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统计表》。
二、二。其他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应当披露但未披露。
3、本公告的诉讼和仲裁可能会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
鉴于部分诉讼和仲裁案件仍在进展中,上述诉讼和仲裁事项对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不确定,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案件,并按照监管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络。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内容为准。请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累计诉讼和仲裁案件的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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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ST泛海 公告编号:2023-113
泛海控股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22年4月21日,泛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公司”)转让的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的诉讼材料。上海振岩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振岩”)以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武汉公司,查封冻结部分资产。2022年12月5日,公司收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一审判决(详见2022年4月23日和2022年12月6日公布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信息网相关公告)。
二、最新进展
2023年6月21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公司的报告。根据上海振岩的申请,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并出具了《执行裁定书》(2023)鄂01执1627号。主要内容如下:
(1)查封被执行人武汉公司名下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王家墩原空军汉口机场5项土地使用权【证号:鄂(2018)武汉市江汉市房地产权第002481号、武国用(2008)第670号、武国用(2008)第667号、江国用(2013)第06984号、江国用(2013)第08695号。;
(2)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云霞路185号、云霞路187号、淮海路249号泛海国际/栋酒店单位1-20层的酒店(证号:鄂(2018)武汉市江汉房地产权第0017252号);
(三)冻结被执行人武汉市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51%、沈阳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0%、100%;
(四)查封冻结期为三年。
三、其他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公司将继续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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