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料 公告号:2023-042
浙江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7月13日
(2)股东大会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333 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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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董事会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敏先生主持, 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 公式是现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的结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的要求 法律、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黄轩珍女士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姚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长杨敏先生代表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向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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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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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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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7 第二十三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 4,680,427 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2023年3月22日,杨敏先生和杨阿永先生签署了《放弃表决权协议》,其中杨敏放弃了与36、262、449股相对应的表决权,杨阿永放弃了29、768、145股。 与股份相对应的表决权,在本次会议上,相关股东杨敏先生和杨阿永先生避免对所有议案进行表决。因此,在本次会议上,两人共持有102和102有效表决权不包括00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剑峰,童智毅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
● 网上公告文件
浙江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议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浙江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料 公告号:2023-043
浙江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
提供贷款及相关交易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021年7月30日,浙江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料”)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及相关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青岛伟盛电子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伟盛”)提供不超过1300万元的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为4.25%(年利率),可在期限内滚动使用。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2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贷款总额为2900万元,相应金额可在期限内滚动使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敏先生、杨阿永先生控制的陈德实业持有青岛伟盛30%的股权。德清陈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陈德实业”)按持股比例同比向青岛伟盛提供1450万元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为4.25%(年利率),贷款期限为2023年7月30日。详见《三星新材料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及关联方交易的公告》(公告号:临2022-017)。
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7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陈德实业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伟生提供贷款。公司将向青岛伟生提供3800万元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为3.55%。贷款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年,相应金额可在期限内滚动使用。陈德实业按持股比例同比提供1900万元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为3.55%,贷款期限与三星新材料一致。详见《三星新材料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及关联方交易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39)。
二、财政资助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7月12日,公司已收到青岛伟生归还的剩余财政资助本金725万元,共计利息79.11万元。
2023年7月13日,公司和陈德实业分别与青岛伟生签订了新的贷款合同。公司将按约定向青岛伟生提供3800万元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为3.55%。贷款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年,相应金额可在期限内滚动使用。陈德实业按持股比例同比提供1900万元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为3.55%。贷款期限与三星新材料一致,相应金额可在期限内滚动使用。公司将根据青岛伟盛的实际资金情况,分批实施财政补贴。
三、提供累计财务资助(包括委托贷款)和逾期金额
截至2023年7月13日,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1%;公司未收回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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