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深圳传音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传音控股”)于2023年6月1日公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因素源科(平潭县)股权基金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及《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因素中信银行里斯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详细上海交易所网站更新的有关公示。
公司在2023年7月11日接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发送的《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因素源科(平潭县)股权投资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因素中信银行里斯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修定事宜如下所示:
由于此次股权国有资产转让的出让方源科(平潭县)股权基金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源科股票基金”)股票账户名称是“源科(平潭县)股权投资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源科(平潭县)股权基金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依据有关要求,双方就《关于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开展修定并签订有关合同补充协议,由源科基金管理员源科(平潭县)股权投资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意味着源科股票基金签定《关于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合同补充协议”),并代表源科股票基金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与此同时,交易标的股权总数调整为源科股票基金持有的传音控股51,123,649股股权(约为合同补充协议签署日传音控股已发售总股本的6.36%),标底股权每一股出售价格调整为107.10人民币,此次交易对价总金额则同歩调整至5,475,342,807.90人民币。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其他事宜未发生变化,此次股权变动报告修定状况详细企业公布的《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因素源科(平潭县)股权投资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因素中信银行里斯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深圳传音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7月12日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大众商报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