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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以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注册登记的总市值(扣减拟回购注销的员工持股计划总数)为基准,企业拟将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价税合计)。截止到2023年7月13日,企业总市值19,866,454,834股,扣减拟回购注销的员工持股计划2,453,762股,就是以19,864,001,072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价税合计),总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925,200,589.60元(价税合计)。
● 如果在股东分红公示公布之日起止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期内,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计划授于股权回购注销、股票期权行权等导致企业总市值产生变化的,公司拟保持每一股分派额度不会改变,适当调整分派总金额,并把再行公示实际调节状况。
一、经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2022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郑州富士康工业物联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工业富联”或“企业”)于2023年6月2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企业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拟以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注册登记的总市值(扣减拟回购注销的员工持股计划)为基准,拟将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价税合计),不派股,没有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二、此次拟回购注销股权不参加股东分红实际情况
(一)拟回购注销股权状况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股东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职工监事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企业允许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共45人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总计720,100股。实际详细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的通知(临2023-030)。
2023年5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股东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企业允许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共102人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总计1,733,662股。实际详细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的通知(临2023-037)。
截止到2023年7月13日,公司拟回购注销股权总数总计为2,453,762股。
(二)拟回购注销股权不参加股东分红的有关根据及详细情况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股权不参加此次股东分红。截止到2023年7月13日,企业总市值19,866,454,834股,扣减拟回购注销的员工持股计划2,453,762股,就是以19,864,001,072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价税合计),总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925,200,589.60元(价税合计)。
如果在股东分红公示公布之日起止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期内,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计划授于股权回购注销、股票期权行权等导致企业总市值产生变化的,公司拟保持每一股分派额度不会改变,适当调整分派总金额,并把再行公示实际调节状况。
股东分红详细情况要以权益分派执行结论为标准。
郑州富士康工业物联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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