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79证券简称:友车高新科技公示序号:2023-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用友汽车信息技术(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6月10日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十七次大会、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七次大会,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先已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经费总计rmb21,068,873.99元,上述情况事宜合乎募资到帐后6个月开展更换的相关规定。
一、募资基本概况
依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3月7日开具的《关于同意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482号),企业批准向社会公布发售人民币普通股36,079,400股,每一股发行价金额为33.99元,募资总额为1,226,338,806.00元;扣减包销及证券承销花费、发售评估费及其总计所发生的其他一些发行费(总共rmb140,935,332.42元,没有企业增值税)后,募资净收益为1,085,403,473.58元,以上资产已经全部及时,经安永华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检审并提交《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357229_A02号)。
募资到帐后,已经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准许开办的募资重点账户中,企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荐代表人”)、储存募资的银行业早已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详细企业在2023年5月10日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状况
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布,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方案如下所示:
本次发行募资及时前,企业可以根据各类目地具体进展,以自筹经费付款新项目需要账款。本次发行募资到位后,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储放与使用募资,募资适合于更换早期企业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经费。若本次发行具体募资小于募投项目投资额,企业将根据自筹经费处理,并按照发售结束时募投项目的分清主次调节募资投入信用额度。若本次发行具体募资高过募投项目投资额,企业将根据自己的建设规划与实际生产运营要求,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紧紧围绕主营业务、合理安排、合理安排剩下超募资金。
三、自筹经费事先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及此次更换分配
(一)自筹经费事先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和更换分配
为顺利开展募投项目基本建设,此次募资及时前,结合公司施工进度的具体情况,运用自筹经费对募投项目开展优先资金投入。截止到2023年5月8日,企业事先应用自筹经费投资额为11,751,989.05元,拟更换11,751,989.05元,详情如下:
(二)自筹经费已支付发行花费情况和更换分配
公司本次募资发行费总计rmb140,935,332.42元(没有企业增值税)。截止到2023年5月8日,企业以自筹经费预先支付发售总费用金额为9,316,884.94元(没有企业增值税),拟采用募资rmb9,316,884.94元(没有企业增值税)更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应用募集资金置换事先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经费总额为rmb21,068,873.99元。
上述情况事宜合乎募资到帐后6个月开展更换的相关规定。
四、企业履行决议程序流程
公司在2023年6月10日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十七次大会、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七次大会,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先已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经费总计rmb21,068,873.99元,此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也距募资结算时间不得超过6月,有关审批流程合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企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独董对于该提案发布了确立赞同的建议。该提案不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重点建议表明
(一)独董建议
独董觉得:《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决议程序流程合乎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应用募集资金置换事先花费的自筹经费,内容包括决议程序流程合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以及企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此次募集资金置换个人行为并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措施相排斥,不受影响募投项目的稳定执行,找不到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危害公司与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职工监事建议
经决议,职工监事觉得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也距募资结算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此次募集资金置换事先已花费的自筹经费,并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措施相排斥,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不会有更改或者变相更改募资看向和危害股东利益的现象,合乎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内容包括程序流程依法依规。
(三)会计事务所公证建议
安永华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1357229_A08号),觉得用友汽车信息技术(上海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自筹经费事先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花费汇报在大多数重要层面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相关文件格式手册编写,如实陈述了截止到2023年5月8日用友汽车信息技术(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以自筹经费事先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状况。
(四)保荐代表人审查建议
经核实,保荐代表人觉得,公司本次应用募集资金置换事先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经费的事宜早已董事会、职工监事表决通过,职工监事、独董发布了确立同意意见,然后由安永华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依法履行必须的审批流程。公司本次应用募集资金置换事先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经费的事宜,找不到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危害股东利益的现象,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且更换时长距募资结算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合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资资金管理办法。综上所述,保荐代表人对公司本次应用募集资金置换事先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经费的事宜情况属实。
特此公告。
用友汽车信息技术(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88479证券简称:友车高新科技公示序号:2023-003
用友汽车信息技术(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应用自筹资金付款募投项目一部分账款
并且以募资等额本息更换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用友汽车信息技术(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6月10日举办第三届股东会第十七次大会、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七次大会,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允许结合公司募资的具体情况,在保证不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称“募投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方案及其公司正常运营前提下,企业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行期内,依据实际需求并且经过有关批准后,事先应用自筹资金付款募投项目一部分账款,以后按时以募资等额本息更换,也就是从募集资金专户划拨等额本息资产至企业一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这部分等额本息更换资产视作募投项目应用资产。详情如下:
一、募资基本概况
依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3月7日开具的《关于同意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482号),企业批准向社会公布发售人民币普通股3,607.94亿港元,每一股发行价金额为33.99元,募资总额为122,633.88万余元;扣减包销及证券承销花费、发售评估费及其总计所发生的其他一些发行费(总共rmb14,093.53万余元,没有企业增值税)后,募资净收益为108,540.35万余元,以上资产已经全部及时,经安永华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检审并提交《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357229_A02号)。
募资到帐后,已经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准许开办的募资重点账户中,企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荐代表人”)、储存募资的银行业早已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详细企业在2023年5月10日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布,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方案如下所示:
本次发行募资及时前,企业可以根据各类目地具体进展,以自筹经费付款新项目需要账款。本次发行募资到位后,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储放与使用募资,募资适合于更换早期企业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经费。若本次发行具体募资小于募投项目投资额,企业将根据自筹经费处理,并按照发售结束时募投项目的分清主次调节募资投入信用额度。若本次发行具体募资高过募投项目投资额,企业将根据自己的建设规划与实际生产运营要求,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紧紧围绕主营业务、合理安排、合理安排剩下超募资金。
三、应用自筹资金付款募投项目一部分账款并且以募资等额本息更换的原因和操作步骤
(一)应用自筹资金付款募投项目一部分账款并且以募资等额本息更换的主要原因
企业在募投项目执行过程中,依据募资财政性资金标准,所有开支均需从募集资金专户一次性支付划拨。但募投项目执行期内,公司存在应用自筹资金付款募投项目一部分账款并且以募资等额本息更换的情况,主要因素如下所示:
1、依据中央人民银行《rmb结算账户管理方法》要求,工作人员薪资的付款应当通过企业一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申请办理,如果以募集资金专户一次性支付募投项目涉及到工作的人员薪资,会有企业通过各种账户支付工作人员薪资的现象,不符金融机构有关规定的需求。
2、依据国税局、社保、公积金及税费征缴机关规定,企业每月公积金、社保费的扣缴及各种税款的交纳等都通过银行托收的形式进行,若根据好几个金融机构账户支付,在使用中存在艰难。
3、募投项目涉及到一部分日常差旅费报销、差旅费、招待费等小额零星支出,比较复杂且碎碎的,若相关费用直接在募集资金专户开支,可操作性较弱,便捷性比较低,企业实施了先用自筹资金垫款的形式进行解决。
因而,为提升经营管理效益,企业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行期内,依据实际需求并且经过有关批准后,事先应用自筹资金付款募投项目一部分账款,以后按时以募资等额本息更换,也就是从募集资金专户划拨等额本息资产至企业一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这部分等额本息更换资产视作募投项目应用资产。
(二)应用自筹资金付款募投项目一部分账款并且以募资等额本息更换操作流程
1、企业财务部依据募投项目的执行情况,对比募投项目开支具体内容,按时编写以自筹资金付款募投项目账款的统计表,由财务主管核查,经理开展审核。
2、财务部门依据授权审批后申报文件,会以自筹资金收取的募投项目账款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本息划拨至企业一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
3、建立自筹资金等额本息更换募资账款的账表,账表应逐单记述募集资金专户转到自筹资金账户交易的时间也、额度、帐户等,保证募资仅限于相对应募投项目,并及时归纳通告保荐代表人和保荐代表人。
4、保荐代表人和保荐代表人对企业使用自筹资金付款募投项目一部分账款并且以募资等额本息更换情况进行不断监管,有权利定期不定期对企业采用现场检查、书面形式咨询等形式履行管控权,公司及募资储放金融机构理应相互配合保荐代表人的审查与咨询。
四、以上事宜对企业影响表明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执行实际情况,应用自筹资金付款募投项目一部分账款并且以募资等额本息更换,有助于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符合公司及股东权益,也不会影响企业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不会有更改或者变相更改募资看向及危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决议程序流程
公司在2023年6月10日举办第三届股东会第十七次大会、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七次大会,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允许结合公司募资的具体情况,在保证不受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方案及其公司正常运营前提下,在募投项目的实行期内,依据实际需求并且经过有关批准后,事先应用自筹资金付款募投项目一部分账款,以后按时以募资等额本息更换,也就是从募集资金专户划拨等额本息资产至企业一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这部分等额本息更换资产视作募投项目应用资产。公司监事会、独董对于该提案发布了确立赞同的建议。该提案不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重点建议表明
(一)独董建议
独董觉得:《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的决议程序流程合乎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应用自筹资金付款募投项目一部分账款并且以募资等额本息更换的事宜依法履行必须的审批流程,建立了相对应操作流程,具体内容和流程合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资资金管理办法,该事项的实行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也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找不到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危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职工监事建议
经决议,职工监事觉得:企业执行募投项目应用自筹资金付款募投项目一部分账款并且以募资等额本息更换的事宜已依法履行必须的审批流程,并制定了相对应操作流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不受影响企业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找不到变向更改募资看向和危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现象。
(三)保荐代表人审查建议
经核实,保荐代表人觉得:企业使用自筹资金付款募投项目一部分账款并且以募资等额本息更换事宜已依法履行必须的决策制定,有关提案早已董事会和职工监事表决通过,职工监事、独董发布了很明确的同意意见,合乎上市企业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有效提升募投项目账款付款方式,也不会影响企业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找不到变向更改募资看向及危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代表人对企业使用自筹资金付款募投项目一部分账款并且以募资等额本息更换事宜情况属实。
特此公告。
用友汽车信息技术(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88479证券简称:友车高新科技公示序号:2023-005
用友汽车信息技术(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填补流动性
资产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用友汽车信息技术(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6月10日举办第三届股东会第十七会议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超募资金rmb15,6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金额比例为29.87%。此次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中的融资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没有进行高风险投资同时为子公司之外的目标给予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布了确立赞同的单独建议,承销商对该事宜出具了很明确的审查建议,本事宜尚要递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如下:
一、募资基本概况
依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3月7日开具的《关于同意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482号),企业批准向社会公布发售人民币普通股3,607.94亿港元,每一股发行价金额为33.99元,募资总额为122,633.88万余元;扣减包销及证券承销花费、发售评估费及其总计所发生的其他一些发行费(总共rmb14,093.53万余元,没有企业增值税)后,募资净收益为108,540.35万余元,以上资产已经全部及时,经安永华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检审并提交《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357229_A02号)。
募资到帐后,已经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准许开办的募资重点账户中,企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荐代表人”)、储存募资的银行业早已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详细企业在2023年5月10日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布,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方案如下所示:
三、此次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根据企业本身具体生产经营情况,为了满足企业流动资金需求,提升募资的使用率,减少财务成本,与此同时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融资需求及其募集资金使用方案顺利进行前提下,企业超募资金总额为52,229.48万余元,此次拟运用一部分超募资金15,600.00万余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金额比例为29.87%,用以主营有关的经营活动。以上募集资金使用个人行为未违背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有关上市企业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四、对企业日常运营产生的影响服务承诺
此次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与公司主要业务有关的生产运营,可以满足企业流动资金需求,提升募资的使用率,减少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维护保养公司与股东权益,不会有更改募集资金使用主要用途、危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的情况,合乎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郑重承诺每十二个月内总计应用额度将不会超出超募资金总额30%;服务承诺此次应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也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中的融资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没有进行高风险投资同时为子公司之外的目标给予财务资助。
五、履行决议程序流程
公司在2023年6月10日举办第三届股东会第十七会议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董对于该提案发布了确立赞同的建议。该提议尚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六、重点建议表明
(一)独董建议
公司独立董事觉得:《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决议程序流程合乎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rmb15,6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系出自于企业实体经营的需求,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提升企业运营能力,合乎公司战略规划需要与公司股东权益。此次超募资金的应用不受影响募资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找不到变向更改募资看向和危害企业股东利益的现象,相关知识和流程合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以及企业募资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职工监事建议
经决议,职工监事觉得:企业使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包括决议程序流程合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达到企业流动资金需求,提升募资的使用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费,找不到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举动,不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的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公司股东权益的状况。
(三)保荐代表人审查建议
经核实,保荐代表人觉得,此次应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早已董事会、职工监事表决通过,职工监事、独董发布了很明确的同意意见,依法履行必须的司法程序,尚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事宜合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需求。公司本次应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资的使用率,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综上所述,保荐代表人对公司本次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累计rmb15,6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情况属实。
特此公告。
用友汽车信息技术(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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