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0证券简称:海优新材公示序号:2023-057
可转债编码:118008可转债通称:海优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可转换债券付息债权备案日:2023年6月21日(因为2023年6月22日为国定假期日,可转换债券付息债权备案日提早至2023年6月21日)
●可转换债券除权除息日:2023年6月26日
●可转换债券兑息日:2023年6月26日(因为2023年6月23日为国定假期日,可转换债券还息日顺延到2023年6月26日)
上海市海优威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6月23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在2023年6月26日逐渐付款自2022年6月23日至2023年6月22日期内利息。结合公司《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发售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批准〔2022〕1014号文允许申请注册,公司在2022年6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推出了694.00万多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个颜值100元,发售总额为rmb69,400.00万余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限为自发售之日起六年,息票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60%、第五年2.20%、第六年2.70%。
经上海交易所自律监管认定书〔2022〕181号文允许,企业69,400.00万余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在2022年7月21日起在上海交易所竞价交易,债卷通称“海优可转债”,债卷编码“118008”。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企业本次发行的“海优可转债”自2022年12月2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权,初始转股价格为217.42元/股。因执行2022本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6日起调整至217.30元/股,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5月30日发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海优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56)。
二、此次还息计划方案
依据《募集说明书》的承诺,“海优可转债”选用每一年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期满偿还本钱并支付最终一年利息。
(一)年利率计算
年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按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上总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以享受的当期贷款利息。
年息的计算公式: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在计算利息本年度(下称“当初”或“每一年”)付息债权备案日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上总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初息票率。
(二)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选用每一年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算利息开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首日(2022年6月23日,T日)。
2、还息日:每一年的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国定假期日或歇息日,则顺延到下一个买卖日,延期期内不另还息。每相邻的两大还息日中间为一个计算利息本年度。
3、付息债权备案日:每一年的付息债权备案日为每一年还息日的前一买卖日,公司将在每一年还息日以后的五个买卖日内付款当初贷款利息。在付息债权备案日前(包含付息债权备案日)申请办理转化成企业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企业不会再向持有者付款本计算利息本年度及以后计算利息本年度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所得到的利息费用的应对税费由持有者担负。
(三)还息计划方案
此次还息为海优可转债第一年还息,计算利息期间为2022年6月23日至2023年6月22日。此次计算利息本年度息票率为0.30%(价税合计),即每一张颜值100人民币可转换债券兑息总金额0.30人民币(价税合计)。
三、付息债权备案日、除权除息日和兑息日
(一)可转换债券付息债权备案日:2023年6月21日(因为2023年6月22日为国定假期日,可转换债券付息债权备案日提早至2023年6月21日)
(二)可转换债券除权除息日:2023年6月26日
(三)可转换债券兑息日:2023年6月26日(因为2023年6月23日为国定假期日,可转换债券还息日顺延到2023年6月26日)
四、还息目标
此次还息对象是截至2023年6月21日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整体“海优可转债”持有者。
五、还息方式
(一)企业已经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署《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授权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展债券兑付、兑息。如我们公司未按时发放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依据协议终止授权委托债券兑付、兑息服务项目,后面兑现、兑息工作中由企业自行负责
申请办理,有关执行事项以企业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今天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把今天债券贷款利息全额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
(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接到账款后,根据资金清算系统会债券利息划交给对应的兑现组织(证劵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承认的其他机构),投资人于兑现组织领到债券利息。
六、有关投资人交纳债卷利息所得税的解释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其他一些税收法律和文件信息要求,企业可转换债券投资者(含证券基金)应交纳债卷本人利息费用企业所得税,缴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一张颜值100人民币可转换债券兑息总金额0.30人民币(税前工资),具体发放贷款利息为0.24元(税后工资)。可转换债券贷款利息个税将统一由相关兑现组织承担代收代缴或直接向各兑现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如各还息营业网点不履行以上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个税,所产生的法律依据由相关还息营业网点自己承担。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其他一些税收法律和文件信息要求,针对拥有可转换债券的法人企业,其债卷利息所得税自主交纳,即每一张颜值100人民币可转换债券具体发放总金额0.30人民币(价税合计)。
(三)针对拥有今天可转换债券的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rmb境外企业投资人等非居民企业,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税务2018[108]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34号)要求,自2018年11月7日起止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企业项目投资地区证券市场所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缴所得税和增值税。因而,对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卷持有人所取得的今天债券利息免税所得税,即每一张颜值100人民币可转换债券的具体发放总金额0.30人民币(价税合计)。以上暂免征缴所得税的范畴不包含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成立的组织、场地所取得的与这家机构、地方有具体关联的债券利息。
七、有关机构的联系电话
(一)外国投资者
名字:上海市海优威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手机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通讯地址:我国(上海市)自贸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室
联系方式:021-58964211
(二)承销商
名字: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沈谦、李鹏飞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北塔2206室
联系方式:021-68824278
(三)基金托管人
名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方式:4008058058
特此公告。
上海市海优威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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