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4证券简称:盛天网络公告编号:2023-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6月14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271,665,5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091,575.83元;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217,332,478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488,998,076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重大资产重组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参与分配的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1,665,5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6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7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71,665,59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88,998,076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3年6月3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6月30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488,998,076股摊薄计算,202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5元。
2、根据《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披露义务。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B7栋9-11楼
咨询联系人:郭敏
咨询电话:027-86655050-8228
传真电话:027-86695525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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