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8证券简称:永顺泰公示序号:2023-023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获得2023年5月12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现就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利润分配方案的现象
1、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企业总市值501,730,834股为基准,每10股发放股利0.60元(价税合计),总共派发现金红利30,103,850.04元,剩下盈余公积71,145.12元结转成本至下一年度。2022年度不派股,没有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自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布至权益分派执行期内,企业总市值未产生变化。
3、此次开展的分配原则与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分配原则及调节标准一致。
4、此次执行分配原则间距企业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时长不得超过2个月。
5、此次股东分红实施意见的基本原则以分派总金额不会改变的形式分派。
二、权益分派计划方案
我们公司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公司具有总市值501,730,834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0.600000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缴税后,根据股票龙虎榜拥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人、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我们公司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
【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0.120000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060000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三、除权日与股票除权日
此次权益分派除权日为:2023年6月20日,股票除权日为:2023年6月21日。
四、权益分派目标
此次分配对象是:截至2023年6月20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式
我们公司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东红股将在2023年6月21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六、调节主要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持仓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服务承诺:“若本企业(自己)持有的外国投资者股份在锁住期届满后三年内高管增持的,股份减持的价钱不少于外国投资者本次发行上市股价。外国投资者上市以来因派发现金红利、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因素开展除权除息、除权除息的,以上股价应当按照证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对应解决。”依据上述服务承诺,企业2022年度权益分派执行结束后,将会对以上最少高管增持价钱限定作适当调整。
七、相关咨询方法
咨询管理公司: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资询详细地址:中国深圳经济开发区金华西街1号
资询手机联系人:杨晓霖
热线电话:020-82057819
传真电话:020-82216589
八、备查簿文档
1、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2、企业第一届股东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定相关分红配股、转增股本准确时间布置的文档。
特此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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