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股权变动系江西省悦安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公司股东南昌瑞和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瑞和项目投资”)、南昌瑞智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瑞智项目投资”)、萍乡市瑞岚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瑞岚项目投资”)执行先前公布的减持股份方案,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
● 瑞和项目投资、瑞智项目投资、瑞岚项目投资均系由深圳德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三者组成一致行动人,此次股权变动后,总计持有公司股份7,130,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456%。
● 此次股权变动为股东减持,不容易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产生变化。
公司在2023年6月6日接到公司股东瑞和项目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瑞智投资、瑞岚项目投资开具的《赣州瑞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瑞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萍乡瑞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累计减持超过1%的告知函》,在2022年10月12日至2023年6月5日期内,瑞和项目投资、瑞智项目投资和瑞岚投资共高管增持公司股权886,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80%。此次股权变动后,瑞和项目投资、瑞智项目投资和瑞岚投资总计持有公司股份7,130,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8.3456%。其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一、此次股权变动状况
注:1、此次股权变动所涉及股权均具有投票权,不会有表决权委托或受到限制等所有支配权限定和限制转让状况。
2、此次变化不会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情况及相关服务承诺。
3、此次股权变动后,瑞和项目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167,1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773%;瑞智项目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18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51%;瑞岚项目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8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33%。
4、合计数和各分项目标值之和的尾差均是四舍五入缘故所导致。
二、此次股权变动前后左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权利的股权状况
注:此次股权变动后持有的公司股权均具有投票权,不会有表决权委托或受到限制等所有支配权限定和限制转让状况。
三、其他情形表明
1、此次股权变动为股东减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不属于自有资金。
2、此次股权变动为持仓5%之上非第一大股东的稳定高管增持个人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的情况出现转变。
3、此次股权变动为执行先前公布的减持股份方案,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2年9月30日、2023年2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布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示序号:2022-049、2023-019)。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此次公司股东股权变动不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布股权变动报告。
5、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自然人股东瑞和项目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瑞智投资、瑞岚项目投资还是处于其减持计划执行期内,公司将继续并督促严格遵守高管增持有关规定,并立即公布有关信息,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省悦安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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