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现象
未来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个股“ST未来城”(证券代码:000671)于2023年6月7日、6月8日及6月9日持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下滑偏离值累计超过12%,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归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剧烈波动的情况。
二、企业关注和核查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身审查并书面形式函询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阳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康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控股股东,有关事宜表明如下所示:
(一)企业早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二)企业没有发现最近公共传媒报道很有可能或者已经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造成很大影响的对外公布重大信息。
(三)企业、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实控人不会有关于企业应公布但未公布的重大事情,或处在筹备时期的重大事情。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内,以上关系平均不会有交易企业股票的现象。
三、存不存在应公布但未公布的重大信息的解释
本董事会确定,我们公司现在还没有一切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但未公布的事宜或者与该事项相关的筹备、商讨、意愿、协议等;股东会也并未获知我们公司有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但未公布的、对本企业股票以及衍化种类成交价造成很大影响的信息;企业早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四、有关表明与风险防范
(一)企业不会有违背信息内容公平公正公布的情况。
(二)众华重科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公司,因为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期满未付款的债务本钱626.32亿人民币,及其因为毛利率下降、存货跌价、利息支出化等因素的影响,企业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亏本125.53亿人民币,对企业持续盈利产生重大顾虑;与此同时,企业没按规定执行决议及公布程序流程对外界单位提供总计5.45亿的贷款担保,说明企业在对外担保内控制度中存在严重缺陷,对企业2022年度出具了非标观点的会计报表审计汇报。
(三)企业2022年度可能存在对外担保没按规定执行决议流程和信息披露义务被众华重科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反对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之第八节 9.8.1 条,企业碰触被执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企业股票于2023年5月5日股市开市起被执行其他风险警示。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其他风险警示情况并未清除。
(四)企业对福州市俊德辉地产有限公司2.50亿人民币差补贷款担保事宜,没按规定执行决议流程和信息披露义务,无法按计划方案在1个月处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八节第9.8.1条第(二)项规定,企业违规程序流程对外开放公司担保且情况比较严重,开启被累加执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五)截止到2023年6月9日,企业收盘价持续二十个交易时间要低于1元/股,已碰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条买卖类强制退市要求,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股票自2023年6月12日(周一)股票开市起股票停牌,企业股票有可能被深圳交易所暂停上市买卖。因碰触买卖类强制退市情况而暂停上市,企业股票无法进入退市整理期。
(六)《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发展选中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以上选中新闻媒体发表的公告为准,企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心企业信息公开,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未来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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