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7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179号华数产业园A座209。
(3)会议召开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传媒”或“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鲍林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9日(星期一)。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993,813,9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63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75,088,0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43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18,725,8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201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93,696,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1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937,0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25%;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1%;弃权1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44%。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93,696,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1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937,0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25%;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1%;弃权1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44%。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93,806,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2,047,4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9%;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93,683,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1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924,3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29%;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1%;弃权1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40%。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93,793,8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2,034,7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3%;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3,001,8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3%;反对8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242,7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665%;反对81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3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0,766,7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34%;反对2,440,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55%;弃权60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9,007,6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939%;反对2,440,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25%;弃权60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36%。
(八)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93,683,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1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924,3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29%;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7%;弃权1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4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声、王淳莹;
3、结论性意见:
华数传媒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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