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3证券简称:长城汽车公告编号:2023-082
转债代码:113049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2023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16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4),现就原公告中更正部分说明如下:
原公告:
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更正后:
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076号长城汽车哈弗技术中心会议室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23年5月2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076号长城汽车哈弗技术中心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16日
至2023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授权委托书(2023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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