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9证券简称:云南城投公告编号:临2023-042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1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挂牌转让重庆城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31.0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外公开挂牌转让重庆城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重庆城海”)31.05%股权,对外公开挂牌转让底价不低于经有备案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备案的评估净资产值,转让价格为最终成交价。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重庆城海股权。(具体事宜详见公司2021年10月16日及2021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21-088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1-089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开挂牌转让重庆城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31.05%股权的公告》及临2021-100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进展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云南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重庆城海31.05%的股权。2021年12月30日重庆新诺永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重庆新诺永城”)摘牌。2022年1月5日,公司与摘牌方重庆新诺永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公司向摘牌方重庆新诺永城转让所持有的重庆城海31.05%股权,交易价款为73,569,460元。摘牌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內支付50%交易价款,剩余交易价款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的3个月内支付完毕。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若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超过六十日,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
截至目前,摘牌方重庆新诺永城实际支付交易价款24,723,791.62元,剩余未支付交易价款已经逾期超过六十日,严重违反《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公司多次向摘牌方重庆新诺永城发送催款函要求支付交易价款、利息及违约金,摘牌方重庆新诺永城均未及时履行付款义务。
三、解决方案
公司现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对重庆城海31.05%股权的后续处置事宜,公司将结合市场情况另行决策。
四、本次资产出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是公司按照约定履行的合法手续,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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