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2证券简称:五方光电公示序号:2023-037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励对象共84人,此次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数量达到455,102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的0.1551%。
2、此次解除限售股权的上市商品流通日期是2023年6月14日。
湖北省五方光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6月6日举办第二届股东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职工监事第二十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企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受权,公司申请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此次激励计划”)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合乎解除限售标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相应审批流程
1、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股东会第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提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职工监事第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企业对激励对象名册展开了内部结构公示公告,并在2020年10月10日公布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2020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企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得到股东会准许,股东会被授权申请办理此次激励计划的事宜,并在2020年10月16日公布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0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股东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职工监事对变更后的激励对象名册展开了核查并针对授于相关事宜发布了审查建议。
4、2020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股东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职工监事第五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事项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职工监事对变更后的激励对象名册展开了核查。
5、2020年12月7日,企业公布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企业实现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授于登记工作,向109名激励对象总共授于277.90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授予员工持股计划的上市日期是2020年12月10日。
6、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股东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职工监事就相关事宜发布了审查建议。
7、2021年7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议案》。
8、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股东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于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册展开了核查并针对授于事宜发布了审查建议。
9、2021年11月1日,企业公布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企业进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埋授于登记工作,向17名激励对象总共授于47.4960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授予员工持股计划的上市日期是2021年11月3日。
10、2022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股东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五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发布了审查建议。
11、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12、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股东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发布了审查建议。
13、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股东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职工监事第二十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发布了审查建议。
二、此次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一)限售期
依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此次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除限售日程安排见下表所显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上市日为2020年12月10日,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限售期于2023年6月9日期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有关此次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总的来说,股东会觉得企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已造就,结合公司2020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受权,允许企业依照此次激励计划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
三、此次开展的激励计划与已公布的激励计划差别说明
1、《激励计划(草案)》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后,因为确立的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辞职及25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自行放弃认购企业拟将其授予员工持股计划总共39.40亿港元,依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2020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受权,公司在2020年11月18日举办第二届股东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对此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册及授于利益总数进行调整。调整,此次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于激励对象总数由141人调整至113人,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由323.30亿港元调整至283.90亿港元,预埋授于员工持股计划39.58亿港元不会改变,授于员工持股计划数量由362.88亿港元调整至323.48亿港元。
2、董事会明确此次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于日后,在交款环节中,4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自行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员工持股计划6.00亿港元,依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2020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受权,公司在2020年11月30日举办第二届股东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职工监事第五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将此次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于激励对象总数由113人调整至109人,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由283.90亿港元调整至277.90亿港元;与此同时,此次激励计划预埋授于员工持股计划39.58亿港元不会改变,授于员工持股计划数量开展适当调整,由323.48亿港元调整至317.48亿港元。
3、公司在2021年6月15日举办第二届股东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八次大会,并且于2021年7月1日举办202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允许调节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评总体目标,并对应修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引言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知识。详细情况详细公司在2021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30)。
4、因公司执行进行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结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受权,公司在2021年6月15日举办第二届股东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埋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总数进行调整,调整,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埋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由39.58亿港元调整至47.4960亿港元。
5、因公司执行进行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和初次授于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辞职不会再具有鼓励资质,依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在2021年6月15日举办第二届股东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八次大会,并且于2021年7月1日举办202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议案》,对初次授予并未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总数进行调整,并且对辞职激励对象并未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开展回购注销。经调节,此次激励计划初次授予并未解除限售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由11.36元/股调整至9.30元/股,初次授予并未解除限售员工持股计划的总数由277.90亿港元调整至333.48亿港元。此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数量达到6.00亿港元,回购注销结束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于激励对象总数由109名调整至106名,初次授予并未解除限售员工持股计划的总数由333.48亿港元调整至327.48亿港元。
6、因公司执行进行2021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与此同时,依据此次激励计划2021年绩效考评任务完成情况及因为初次授于激励对象中13名激励对象和预埋授于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辞职不会再具有鼓励资质,依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在2022年6月14日举办第二届股东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五次大会,并且于2022年6月30日举办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对此次激励计划并未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作出调整,调整,此次激励计划初次授予并未解除限售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由9.30元/股调整至9.10元/股,预埋授予并未解除限售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由6.72元/股调整至6.52元/股;并且对辞职激励对象并未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和此次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于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无法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开展回购注销,此次回购注销并未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数量达到57.4609亿港元,在其中,初次授于一部分54.9609亿港元,预埋授于一部分2.50亿港元。
7、因为初次授于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和预埋授于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辞职不会再具有鼓励资质及依据此次激励计划2021年绩效考评任务完成情况,依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在2022年10月25日举办第二届股东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辞职激励对象并未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和此次激励计划预埋授于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无法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开展回购注销,此次拟回购注销并未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数量达到19.1580亿港元,在其中,初次授于一部分15.1200亿港元,预埋授于一部分4.0380亿港元。此次回购注销事宜并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此同时,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后企业实行了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故企业再度执行调节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有关审批流程。
8、因公司执行进行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与此同时,因为初次授于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和预埋授于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辞职不会再具有鼓励资质及依据此次激励计划2021年绩效考评任务和2022年绩效考评任务完成情况,依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在2023年6月6日举办第二届股东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职工监事第二十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对此次激励计划并未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作出调整,调整,此次激励计划初次授予并未解除限售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由9.10元/股调整至8.90元/股,预埋授予并未解除限售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由6.52元/股调整至6.32元/股;并且对辞职激励对象并未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及此次激励计划预埋授于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无法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和初次授于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无法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开展回购注销,此次拟回购注销并未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数量达到54.4318亿港元,在其中,初次授于一部分50.3938亿港元,预埋授于一部分4.0380亿港元。此次回购注销事宜尚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除了上述调节具体内容外,企业开展的激励计划与已公布的激励计划一致,不有所差异。
四、此次解除限售员工持股计划的上市商品流通分配
1、此次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励对象总人数84人;
2、此次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数量达到455,102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的0.1551%;
3、此次解除限售股权的上市商品流通日期是2023年6月14日;
4、此次解除限售股权详细如下:
注:(1)以上激励对象此次可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总数=获授的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占比(30%)×企业方面解除限售占比(58.15%)×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占比(100%);此外,当数值发生低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2)依据激励计划绩效考评任务完成情况,获授的员工持股计划数量以及已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总数、此次可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数量及剩下未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总数之和的差值为以上激励对象无法解除限售部分员工持股计划,由企业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
五、此次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表
注:此次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权结构以美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后申办结论为标准。
六、备查簿文档
1、企业第二届股东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企业第二届职工监事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董有关相关事宜自主的建议;
4、北京德恒(深圳市)法律事务所有关湖北省五方光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调节回购价格以及部分鼓励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省五方光电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2日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大众商报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