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5证券简称:新华百货序号:2023-022
特别提醒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莫谓日在下午接到公司股东上海市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市宝银”)电子邮件发送的《紧急通知函》,上海市宝银函复武汉市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12日做出(2023)鄂01执895号之一的执行裁定书及向华创证券传出(2023)鄂01执895号之四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1、执行裁定书的内容是:上海市宝银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贷款式股票复购纠纷一案,因支配权承担人深圳市景平创投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现武汉市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强制性售出上海市宝银信用账户里的新华百货个股27,468,726股,并把卖掉所得的合同款立即划付至武汉中院指定账户。判决送到后立即产生法律认可。
2、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内容是:
(1)在rmb341,851,828.21元债务范围之内,将上海市宝银信用证券账户里的新华百货个股27,468,726股选用大宗交易方式强行平仓,并把所有强制平仓所得的及剩下资产扣款至武汉中院指定账户。
(2)以上强制平仓结束后,将上海市宝银信用证券账户内剩下的所有新华百货个股划拨去上海宝银股票账户,选用大宗交易方式强制性售出并把所有转现账款扣款至武汉中院指定账户。
企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后面工作进展,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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